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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序
凡例
目录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县公安机关
一、洞头县人民政府公安局
二、洞头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组、县人民保卫组
三、洞头县公安局
第二节 派岀机构
一、北蚕派出所
二、大门派岀所
三、双朴派出所
四、洞头派出所
五、霓屿派出所
附 已撤销的派出机构
一、东屏镇派出所
二、北鹿派出所
三、水上派出所
第三节 内部科室
一、办公室
二、侦察科
三、保卫科
四、治安管理科
五、刑事侦察队
六、预审科
七、看守所
八、法制科
九、后勤科
十、交通警察大队
十一、纪检组、监察室
十二、政工科
第四节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一、武警边防大队
二、武警边防工作站
三、武警中队
四、武警消防中队
附 1953年至1990年历任局级领导人一览表
第二章 海防管理
第一节 海面防御
一、防御组织
二、防御工作
第二节 反特工作
第三节 反偷渡工作
附 “青年先锋队”破获记
第四节 反“心战"工作
第五节 打击海上走私
第六节 打击海上抢劫、盗窃犯罪
第七节 清理沿海阵地
第八节 船舶和渔船民管理
第九节 台、外轮进港管理
一、涉外(含港澳)海事纠纷
二、涉台海事纠纷
第三章 惩治犯罪
第一节 剿匪反霸
一、剿匪
二、反霸
第二节 镇压反革命
第三节 取缔反动会道门
附 主要反动会道门组织情况简介
一、同善社
二、黄阳教
三、五公会
第四节 打击刑事犯罪
一、刑侦技术建设
二、集中打击
三、严打斗争
第五节 刑事案例
第四章 治安管理
第一节 群防群治
一、基层治保
二、船上治保
三、群防群治工作
四、治安承包责任制
五、治安联席会
六、违法青少年帮教
第二节 特种行业管理
第三节 爆炸物品管理
第四节 枪支管理
第五节 查处民间金融纠纷
第六节 清除社会丑恶现象
一、禁毒
二、禁赌
三、查禁淫秽物品
四、取缔暗娼卖淫
第七节 对“四类分子”改造工作
第八节 交通管理
一、车辆管理
二、驾驶员管理
三、交通安全宣传
附 事故
一、道路交通事故
二、海上交通事故
第五章 经济文化保卫
第一节 安全防范
一、重点单位保卫
二、安全检查
第二节 渔场、渔港保卫
一、主要港口
二、禁止敲䑩
三、解决滩涂纠纷案例
第三节 军事设施保卫
第四节 文物和风景区保护
一、文物保护
二、风景区保护
第六章 预审 看守
第一节 预审
第二节 看守
第七章 户政管理
第一节 户口管理
一、暂住人口管理
二、农转非户口
三、逮捕劳教、劳改人员户口
第二节 人口普查
一、民族构成
二、性别构成
三、年龄构成
四、文化构成
第三节 出入境管理
一、中国公民岀入境管理
二、港、澳、台同胞入岀洞头管理
三、外国人入出境管理
第四节 颁发居民身份证
第八章 消防管理
第一节 消防队伍
一、公安消防队伍
二、群众义务消防组织
第二节 防火宣传
第三节 防火检查
第四节 监督管理
一、消防重点单位管理
二、建筑设计防火审核
三、“风焊(割)作业许可证”颁发
四、车辆灭火器配置
五、液化石油气管理
六、加油点(站)管理
第五节 消防装备
第六节 火灾案例
第九章 公安队伍建设
第一节 党组织建设
第二节 思想政治教育
第三节 干警录用
第四节 爱民活动
第五节 群众团体
一、工会
二、共青团
三、前卫体协
第十章 内部监督
第一节 纪检、监察
第二节 财务审计
第三节 法制
第四节 平反冤假错案
第十一章 行政后勤
第一节 机关行政
一、文书工作
二、档案管理
三、通讯设施
四、公安宣传
五、来信来访
第二节 后勤保障
一、基本建设
二、公安装备
三、公安经费
附录
一、文件选编
二、解放洞头报摘
三、洞头旧警机构
四、国民党组织在洞头情况
五、三青团组织在洞头情况
六、日、英间谍组织在洞头情况
七、 碑文
八、洞头县新、旧地名对照一览表
编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