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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航政史(江苏部分)》封面 - 江苏省省本级地方志PDF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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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分类: 江苏省 省本级 省本级

分类级别: 专业志

区域级别: 省志

ISBN:

出版日期:

关键词

编纂人员: 王曾博,吴克彪

内容简介

本志叙述了长江江苏段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的形成、建设和发展的过程。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概述

第一章 长江江苏段航政的形成和初步发展(远古——1840年)

第一节 长江江苏段航政的萌发

一 长江下游先民的航运活动

二 早期航政的萌发

第二节 长江江苏段航政的形成

一 航政立法与造船质量检验

二 水运职官的设置

三 对海舶的管理

第三节 长江江苏段航政的初步发展

一 江海漕运对长江江苏段航政的促进

二 航政管理进一步加强

三 兼理航政的管理机构

四 长江口岸市舶司的兴废

第四节 清代前期长江江苏段航运和航政持续发展

一 漕运的兴衰和商货运输的发展

二 漕运海事的处理

三 税关兼理航政事务

四 津渡管理与护航救生事业

第二章 列强操纵长江江苏段航政(1840年——1927年)

第一节 长江江苏段航权的丧失

一 上海开埠和航权的丧失

二 列强假手航政庇护外轮与压制华轮

第二节 海关控制长江江苏段航政

一 江海关理船厅包揽航政管理

二 镇江关税务司把持航政和发放船舶专照

三 金陵关理船厅独理南京港口航政事务

第三节 打上半殖民地半封建烙印的航政规章

一 适应外轮需要的航政规章

二 南京港《搭客规条》的制订

第四节 太平军在长江江苏段的航政管理

一 军事性质的航政机构

二 对中外船舶的航政管理

第三章 收回部分航政权后的长江江苏段航政(1928年——1949年)

第一节 收回部分航政权后的航政艰难施行

一 收回部分航政权的经过

二 航政机构的设立

三 船舶检丈、登记等航政工作开展维艰

四 “新大明”轮沉没及其它海事

第二节 江苏段航政在抗战初期的作用

一 协助江阴沉船封锁航道

二 组织江苏段轮运业转移

第三节 日军管制江苏段航政和战后航政的恢复

一 日军管制江苏段航政

二 航权的收回和维护

三 战后航政管理的恢复

第四节 战后航政管理工作的开展

一 清理日伪船舶及归还航商产业

二 船舶检丈登记和船员考试

三 监督航业和确定航线及定价

四 港口整顿和维护码头秩序

五 处理海损事故

六 开展淮河航政管理工作

第四章 建立社会主义航政管理体制(1949年——1965年)

第一节 人民解放军对旧航政的接管和沿用

一 军管南京、镇江两航政处

二 对旧航政管理制度的暂时沿用

第二节 新的航政机构及规章制度的建立

一 建立新的航政机构

二 航政组织分由港航机构管理

三 建立“港务监督”

四 长江与地方航政的初步分工

第三节 航政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 适应港区特点 制定航政规章

二 船舶检验和船员考试

三 港区水上秩序整治及海事处理

四 船舶进出港口的签证

五 维护南京长江大桥水上施工安全

第五章 长江江苏段航政在曲折中前进(1966年——1976年)

第一节 长江干线航政机构形成统一

一 筹建统一的长江干线航政机构

二 建立两级管理体制

三 长江干支流航政的分工

第二节 “文化大革命”对航政工作的冲击

一 机构瘫痪 人员分散

二 航政管理规章遭到破坏

第三节 航政管理工作艰难开展

一 航政管理工作开展的重重阻力

二 宣传航政法规和分段治理水上秩序

三 配合开展船检工作

四 海轮首航进江和福南水道开放

五 大桥、渔区的重点维护

第四节 航政管理关系的理顺

一 重新理顺隶属关系和调整组织

二 统一管理规章的制订和实施

第六章 长江江苏段航政的振兴和发展(1977年——1982年)

第一节 开办船舶引航业务

一 船舶引航业务的始建

二 聘用和培养引航员

第二节 航政机构的充实与新建

一 处、站和科室力量的充实

二 对外监督管理机构的新建

第三节 完善管理制度与初定涉外规章

一 航政规章的恢复和完善

二 远洋船舶管理规定的初定

第四节 航政管理工作的加强和发展

一 加强船舶航行管理

二 严格船员考试和发证

三 船舶检验的整顿和趋向规范

四 对重点区域的重点管理

五 防止船舶污染和经济制裁违章船舶

六 及时处理海事

七 联合宣传检查水上安全

第七章 长江江苏段航政在对外轮开放中迅速发展(1983年——1986年)

第一节 对外轮的监督管理

一 对外轮监督管理的准备

二 第一艘进江外轮“日本商人”号监管成功

三 对外轮监管办法的形成和实施

四 正确处理涉外事件 维护国家尊严

第二节 引航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一 扩大引航员队伍

二 进一步完善引航管理制度

三 及时安全引领船舶进江入港

第三节 适应港口开放 健全航政机构

一 充实领导班子和加强对外机构

二 进一步健全处、站和科室组织

第四节 根据辖区特点 实施航政管理

一 完善船舶航行、停泊管理措施

二 船检工作的发展和单立机构

三 船员考试制度日趋完善

四 监管船舶排污及危险品装卸

五 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管理

六 研究海损事故 探求管理规律

第五节 提高航政管理能力

一 发展和培训航政管理队伍

二 航政管理设施增加

结束语

附录:

1.长江江苏段航政大事记

2.长江江苏段航政历任领导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