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凡例
一、本志记事详今略古,上限因事而异,下限一般为1985年;有些内
容下限延伸,但不超过1988年。
一、本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和大事记,主体部分为记载来安县自
然和社会状况的各类专志。专志横列门类,纵述史实,共分32章130节,大
多数节下设有条目。专志分类依事而定,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和部门的
限制。专志部分以先自然后社会、先经济基础后上层建筑为序排列。
三、本志为语体文、记述体,以文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记述中不
加评论,寓观点于记述之中。
四、凡在来安县有较大影响的人物,不论主籍、客籍,本志均予以记
载。其中已故的享有盛誉者(不包括后来离开来安的客籍人)以“人物传”
记之;在世的名士闻人以“人物录”记之;经政府认定的革命烈士以“烈
士表”记之;余者以“以事系人”的方式在专志中记之。“人物传”和“烈
士表”所载人物以卒年先后为序排列;“人物录”所载人物以生年先后为序
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