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二、本志的“义化”,狭义指政府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事业、民族民间的文化艺术(非
物质文化遗产)、群众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工作以及相关的组织、设施、活动、状况等。
三、鉴于文学艺术与社会文化事业息息相关,本志专设章节记述。
四、本志上限时间不等,皆尽可能上溯到所述事之发端。下限止于2014年12月底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概述
第一章 文化事业
第一节 民众教育馆
第二节 群众艺术馆
第三节 文化馆
第四节 科教文化服务中心
第五节 文艺演映场所
第六节 乡村学校少年宫
第七节 农民文化家园
第二章 文化社团组织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的文化社团组织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文化社团组织
第三章 群众文化活动
第一节 文艺演出
第二节 系列文化活动
第三节 艺术展览
第四节 文化交流
第四章 文学艺术
第一节 文学
第二节 书法、美术
第三节 摄影
第四节 音乐舞蹈
第五节 文艺理论
第六节 盘县文学艺术作品评审委员会
第七节 文艺报刊
第八节 人物选录
第五章 工矿企业、部队及其他行业文化
第一节 煤炭企业
第二节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159队
第三节 冶金企业
第四节 电力企业
第五节 建材企业
第六节 铁路企业
第七节 部队文化
第八节 校园文化
第六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一节 节日
第二节 服饰
第三节 民间文学
第四节 民间音乐
第五节 民间舞蹈
第六节 民间戏曲
第七节 民间工艺
第八节 保护与开发
第七章 文物博物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
第三节 重要古遗址
第四节 古建筑
第五节 古墓葬
第六节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第七节 摩崖碑刻
第八节 重要藏品
第九节 重要历史文化城镇
第十节 典型民族文化村寨
第八章 图书馆事业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的图书收藏和阅览
第二节 盘县图书馆
第三节 图书馆报刊订阅
第四节 馆藏精品
第五节 盘县档案馆古文献藏书
第六节 盘县籍作者作品馆藏
第七节 乡镇图书室建设
第八节 农家书屋建设
第九节 校园图书馆(室)
第十节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盘县支中心
第十一节 学术交流、人才培训
第九章 图书发行与销售
第一节 新华书店盘县支店
第二节 图书发行与销售
第十章 文化市场管理
第一节 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
第二节 文化市场监督管理
第三节 演出管理
第四节 “扫黄”“打非”专项工作
第五节 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情况
第十一章 新闻出版管理
第一节 组织机构与队伍建设
第二节 书报刊管理
第三节 印刷业管理
第十二章 广播电视电影
第一节 广播电视机构
第二节 广播
第三节 电视
第四节 乡镇广播电视
第五节 校园、厂矿企业广播电视
第六节 广电网络
第七节 电影
第十三章 体育
第一节 机构 队伍 经费
第二节 场地设施
第三节 群众体育组织
第四节 民族民间传统体育
第五节 学校体育
第六节 盘县业余少年体育运动学校
第七节 职工体育活动
第八节 妇女、老年人、伤残人、智障人体育活动
第九节 体育竞赛
第十节 其他健身体育活动
第十一节 农村体育
第十二节 体育产业
第十三节 获得的荣誉
第十四章 旅游
第一节 旅游管理
第二节 旅游资源
第三节 特色食品
第四节 精品旅游线路
第五节 旅游服务
第六节 乡村旅游
第七节 旅游宣传与促销
第十五章 行政管理机构
第一节 行政管理机构
第二节 队伍建设
第三节 文化经费
第四节 奖励与表彰
第十六章 文学作品选录
第一节 诗歌
第二节 散文
第三节 小说
大事记
附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