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人员: 谢家华
一、本志的指导思想、编写原则、篇目结构、文体文风以及纪年、数据等均按县续志凡例的要求办理。
二、本志篇目结构,按章、节、目的程序,横排纵写、纵横结合,图表分插,并酌情写无题引言。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基层政权
第一节 清代的里甲
第二节 民国的区乡镇
第三节 解放后的基层政权
第四节 解放后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第五节 选举
第二章 行政区划
第一节 清代区划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区划
第三节 解放至1990年的区划
第四节 撤区并乡镇
第五节 调整居委村委会
第六节 乡镇历史划置简介
第三章 地名管理
第一节 地名普查
第二节 地名补查、资料更新
第三节 制发管理实施规定
第四节 变化的村街更命命名
第五节 行政村简介
第四章 救灾 救济
第一节 清代救灾救济
第二节 民国救灾救济
第三节 解放后的灾害救济
第五章 社会救济
第一节 孤老残供养
第二节 农村极贫户救助
第三节 农村医疗救助
第四节 失业精减人员救济
第五节 寒衣棉被救济
第六节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第七节 社会捐助
第八节 农村互助储金会
第六章 社会福利
第一节 解放前的敬老收容
第二节 解放后的社会福利事业
第三节 老龄工作
第四节 残疾人事业
第五节 社会福利有奖募捐
第七章 抚恤 优待
第一节 清代、民国时期的抚恤
第二节 解放后的抚恤
第三节 清代、民国时期的优待
第四节 解放后的优待
第五节 拥军
第六节 褒扬烈士
第八章 安置
第一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第二节 军地两用人才的安置
第三节 其他安置
第九章 社会行政管理
第一节 婚姻登记与管理
第二节 殡葬改革
第三节 禁烟禁毒
第四节 民间组织管理
第五节 收容 遣送
第六节 土地征用和管理
第七节 招工
第八节 来信来访
第十章 民政经费
第一节 民政经费来源
第二节 民政经费的使用
第三节 民政经费的管理
第四节 民政经费的监督审计
第十一章 民政机构
第一节 解放前的民政机构
第二节 解放后的民政机构
第三节 相关工作机构
专记
革命烈士传记
革命烈士名录
为革命牺牲人员名录
附:关于1936年参加红军游击队和解放初期剿匪牺牲的42名同志追认为烈士的报告
抗日阵亡将士名录
附录
一、受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1989年分管民政工作的区乡领导名录
三、黔西县民政系统2006年在职人员名录
四、黔西县民政局2005年有关数字汇表
五、黔西县民政局有关文件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