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一、《宜州市土地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实事求是地记述宜州市土地资源及土地管理的历史和现状,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二、市名在1993年9月9日撤县设市以后称宜州市,在此以前上溯到宋宣和元年(1119年)称宜山县。志内中国共产党宜山县委员会简称县委,中国共产党宜州市委员会简称市委。其他涉及市名的事项如全市、市、市境等,均指宜州市,涉及县名的事项如全县、县、县境等,均指宜山县。此外,需要泛指市境或事物时,统称宜州市,如“宜州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偏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