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金融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历史唯物史观,以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实事求是进行编撰.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概述
大事记
上篇 晚清民国时期的长阳金融
第一章 货币
第一节 出土货币
第二节 金属货币
第三节 纸币
第四节 市票
第二章 民间信用
第一节 民间借贷
第二节 合会
第三节 钱庄
第四节 典当
第三章 官办金融
第一节 长阳邮政储金汇业支局
第二节 长阳县合作金库
第三节 湖北省银行长阳办事处
第四节 长阳县银行
第五节 农村信用合作社
下篇 新中国建立后的长阳金融
第四章 金融机构
第一节 中国人民银行长阳县支行
第二节 中国工商银行长阳县支行
第三节 中国农业银行长阳县支行
第四节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长阳县支行
第五节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长阳县支公司
第六节 信用合作社
第五章 货币流通
第一节 发行人民币
第二节 计划管理
第三节 现金管理
第四节 工资基金管理
第五节 货币流通的变化
第六章 存款
第一节 单位存款
第二节 城镇储蓄
第七章 工商贷款
第一节 贷款种类
第二节 流动资金贷款
第三节 中短期设备贷款
第四节 清理报损
第八章 农业贷款
第一节 贷款种类
第二节 一般农业贷款
第三节 预购定金贷款
第四节 乡镇企业贷款
第五节 清理及处理
第九章 信用社业务
第一节 各项存款
第二节 各项贷款
第三节 代理业务
第四节 损益及分配
第五节 整顿信用社
第十章 基本建设拨款与贷款
第一节 预算拨款管理
第二节 施工企业财务管理
第三节 自筹基建资金管理
第四节 基本建设贷款
第十一章 利率
第一节 存款利率
第二节 贷款利率
第三节 同业往来利率
第四节 债券利率
第十二章 保险业务
第一节 种类
第二节 业务的发展
第三节 防灾及理赔
第四节 财务核算
第五节 保险费率
第十三章 结算业务
第一节 结算原则、纪律
第二节 结算方式
第三节 结算业务的发展
第四节 结算收费
第十四章 会计出纳
第一节 会计核算
第二节 联行往来
第三节 经济核算
第四节 出纳工作
第五节 金银收兑
第十五章 代理业务
第一节 代理财政金库
第二节 代理发行债券
第三节 期票发行与兑付
第四节 农村社队财会辅导
第五节 农业拨款与监督
第六节 代征建筑税
第七节 经济信息
第十六章 金融业务的几项改革
第一节 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改革
第二节 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
第三节 建立新的联行制度
第四节 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
第五节 建行业务改革
第十七章 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第一节 管理制度
第二节 教育与培训
第三节 建立工会、职代会
第四节 评定技术职称
第五节 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附录
一、银楼业
二、长阳县银行章程
三、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
编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