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志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进行编写。坚持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保证志书质量。本志记载了扬州市(原扬州地区)所辖12个县(市、区)电影事业的方方面面,重点记述市区,辐射各县(市)。其中,1983年3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扬州实行市管县体制,因而,本志书中,1983年以前的扬州市指县级扬州市,1983年后的扬州市指地级扬州市。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电影放映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电影放映场所及放映活动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早期电影放映队
第三节 电影院、影剧院
第四节 礼堂、俱乐部
第五节 农村集镇影剧院
第六节 城乡流动电影放映队
第七节 放映技术的提高与革新
第八节 放映网管理
第二章 电影发行
第一节 发行方式
第二节 排片与调度
第三节 帐册和手续
第四节 影片维护
第五节 发行工作研讨
第三章 宣传与信息
第一节 宣传形式
第二节 首映式与影展
第三节 群众影评
第四节 “文革”期间的电影宣传
第五节 电影宣传工作互查评比
第六节 电影信息工作
第四章 队伍建设
第一节 技术培训
第二节 思想文化建设
第三节 职称评聘与颁发30年荣誉证
第五章 财务与统计
第一节 财务管理
第二节 电影统计
第六章 器材与多种经营
第一节 机器维修与器材生产
第二节 器材经营
第三节 多种经营
第七章 管理机构
第一节 50年代的电影管理机构
第二节 扬州市影剧公司
第三节 各县(市、区)电影(剧)公司
第八章 电影创作、摄制与电影人
第一节 电影创作与摄制
第二节 电影人
资料选辑
一、文件资料选辑
二、报刊资料选辑
三、论文选辑
四、影评选辑
五、统计资料选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