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省 → 郑州市 → 市本级
分类级别:
区域级别:
内容简介
1986~2003年,是郑州市检察院于1978年恢复重建之后,各项检察业务全面深入开展的时期。十八年来,郑州市检察院和市辖13个县(市)、区检察院(简称两级院,下同),在两级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党中央总体要求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党和国家各个时期的工作中心,坚持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坚持惩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深入检察改革,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取得卓越成就。十八年的检察工作,大致经历了下述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