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
物主义观点,本着“详今略古,详近略远”的原则,着重记述了抚顺市劳动工作的发展历程,具有真实性和系统性,力争反映时代
特色、地方特色和本专业特色。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大事记
第三章 机构
第一节 沿革及领导人更迭
一、机构设置
二、领导人更迭
第二节 职责范围
一、劳动局职责
二、科室职责
三、事业单位职责
四、机关党委职责
第四章 劳动计划
第一节 劳动力统制与工资统制
一、劳动力统制
二、工资统制
第二节 计划管理
一、职工人数计划
二、社会劳动力分配计划
三、劳动生产率计划
四、技工培训计划
五、劳动工资计划
第三节 职工队伍
一、各时期队伍
二、职工分布
三、全民所有制职工性质
第四节 计划外用工管理
第五节 劳动生产率
第六节 劳动工资统计
第五章 劳动就业
第一节 劳动就业形式
一、失业人员就业
二、社会劳动力管理
第二节 知识青年下乡与就业
一、知青下乡
二、知青安置经费
三、知青回城就业
第三节 就业方针与招工
一、就业方针
二、招工政策
第四节 用工制度改革
第六章 劳动力管理
第一节 用工制度
一、雇佣制度
二、临时工转固定工
三、亦工亦农工转固定工
四、集体职工转全民职工
第二节 调配制度
一、调配政策
二、商调审批权限
三、调剂调配形式
第三节 劳动纪律
第四节 劳动组织
一、劳动组织设置
二、劳动组织整顿
三、编制定员
四、劳动定额
第七章 劳动工资
第一节 工资制度
一、薪金制
二、雇佣工资制
三、供给制
四、工薪分制
第二节 工资改革
一、第一次工资改革
二、第二次工资改革
三、第三次工资改革
第三节 调整工资
一、1959年调整工资
二、1963年调整工资
三、1971年调整工资
四、1977年调整工资
五、1978年调整工资
六、1979年调整工资
七、1981年调整工资
八、1982年调整工资
九、1983年企业调整工资
第四节 津贴
一、野外津贴
二、矿山井下津贴
三、夜班津贴
四、施工津贴
五、高温津贴
六、副食品价格补贴
七、医疗卫生津贴
八、煤粮补贴
九、教龄津贴
十、护龄津贴
十一、公安干警津贴
十二、回族职工伙食补贴
第五节 工资支付
一、支付种类
二、工资区类别
第八章 劳动保险
第一节 保险制度
一、工人救济
二、保险制度
第二节 劳动保险待遇
一、因工伤残亡待遇
二、职业病待遇
三、疾病与非工伤待遇
四、离休退休退职待遇
五、特殊贡献待遇
六、生育待遇
七、集体职工保险待遇
八、家属工待遇
九、工龄计算
第三节 职工福利
一、职工集体福利
二、各种补贴
三、各种假期待遇
第九章 职业技术培训
第一节 技工学校
一、学校设置
二、办学方针
三、教学管理
四、毕业分配
五、技校整顿
第二节 就业前培训
一、培训特点
二、培训原则
三、教学管理
第三节 在职工人培训
一、培训目的
二、培训层次
三、培训形式
第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一节 劳动争议仲裁
第二节 人民信访处理
第十一章 劳动保护
第一节 安全生产
一、劳动保护法
二、安全教育
三、安全检查
四、安全月活动
五、伤亡事故报告
六、安全表彰
七、安全措施
第二节 劳动卫生
一、防尘防毒
二、防署降温
第三节 劳动防护用品
一、防护用品发放
一、发放范围
第四节 保健制度
第五节 劳动与休假
一、劳动时间
二、休假制度
第六节 女工与童工
附:重大伤亡事故案例
第十二章 矿山安全
第一节 安全监察
一、矿山监察机构
二、企业监察机构
三、监察机构职责
四、安全责任制建立
第二节 安全措施经费
第三节 矿山救护队
一、机构建立
二、救护队作用
第四节 矿山安全教育
一、宣传教育
二、安全培训
第五节 乡镇矿安全监察
一、乡镇矿检查
二、乡镇矿整顿
三、乡镇矿监察
第六节 工业卫生
一、新宾县硫化铁矿矽肺
二、红透山铜矿矽肺
三、抚顺矿务局各矿粉尘危害
四、抚顺矿山企业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情况
五、抚顺地区矿山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事故
六、重大伤亡案例
附:抚顺市出席煤炭系统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个人名单
第十三章 锅炉压力容器
第一节 锅炉设置
第二节 锅炉管理
一、监察机构
二、管理职责
三、登记建档
四、监督检查
第三节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与安装
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
二、安装管理
三、改造更新
第四节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
一、组织机构
二、锅炉检验
三、压力容器检验
四、无损检测
第五节 水质处理
第六节 技术培训与咨询
一、技术培训
二、技术咨询
三、出版书刊
第七节 锅炉压力容器事故
附录:抚顺市历届出席全国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名单
编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