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志记述三河市土地资源、土地制度、土地管理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土地资源
第一节 土地资源要素
一 地质
二 地貌
三 气候
四 水文
五 土壤
六 植被
一 建置沿革
第二节 地域变迁
二 境域变化
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
一 土地详查
二 动态监测
第二章 土地所有制
第一节 封建社会
一 战国到十六国时期
二 北魏到唐前期
三 唐后期到北宋
四 辽、金、元时期
五 明、清时期
第二节 新民主主义时期
六 中华民国时期
一 把封建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土地所有制
二 将农民土地私有制改变为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所有制
第三节 社会主义时期
一 人民公社所有制与“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二 实行村农民集体所有
第四节 国家土地
一 农村
二 城镇
第三章 土地使用制
第一节 私有土地
一 农村
二 城镇
第二节 国有土地使用制
一 农村
二 城镇
第三节 集体土地
一 集体农用地
二 社员自留地
三 农村宅基地
第四章 地价与税费
第一节 土地所有权价格
一 土地改革之前
一 地租
二 土地改革之后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价格
二 出让金
第三节 土地定级估价
一 组织机构
二 主要任务
三 技术路线及要求
四 工作程序
五 主要成果
六 城镇各类型土地不同级别最高出让年期基准地价情况
七 宗地地价评估
八 获奖
一 农业税
第四节 土地税费
二 耕地占用税
三 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 土地使用金
五 土地使用费
第五章 地籍管理
第一节 土地调查
一 土地概查
二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三 城镇地籍调查
四 村庄地籍调查
五 土壤调查
第二节 土地登记
一 建局前
二 建局后
第三节 土地统计
一 统计内容
二 统计制度
三 统计调查
四 统计结果
第六章 土地规划
第一节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
一 互助组和初级合作社时期土地利用规划
二 高级农业合作社的土地利用规划
三 人民公社的土地利用规划
四 山区土地利用规划
第二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 编制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步骤
二 工作成果
三 成果验收与批准实施
四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七章 建设用地管理
第一节 国家建设用地管理
一 征地审批权限
二 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
三 征地报批程序
四 征地前后的管理与使用监督
五 国家建设大项目征地
第二节 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管理
一 乡镇企业发展中的占地问题
二 乡镇建设用地的管理方法
三 乡镇建设用地的几种形式
第三节 农村建房用地管理
一 古代农民营建住房制度
二 当代农民宅基地权属政策
三 村镇建房用地原则及规划
五 农民建房用地的申请报批制度
四 农村建房用地标准
六 新划宅基地交纳占地费
七 农村违法建房情况
第四节 建设用地定额管理和计划管理
一 定额管理
二 计划管理
第八章 土地开发与复垦
第一节 土地开发
一 土地开发历史
二 山区土地开发
三 平原沙荒地开发
四 闲散荒地开发
五 农村庭院土地开发
六 外资开发
七 开发基金
第二节 土地复垦
一 土地复垦概况
二 矿山用地复垦
三 砖瓦窑用地复垦
第九章 土地保护
第一节 基本农田用地保护
一 概况
二 方法步骤
一 洪涝旱灾
第二节 平原洪涝旱灾防治
二 抗旱排涝
第三节 造林护土(防护林营造)
一 概况
二 防风固沙
三 荒山绿化
第四节 文物用地保护
一 文物用地
二 保护措施
第十章 土地监察
第一节 土地监察内容
一 建国前
二 建国后
第二节 土地监察队伍
一 建局前
二 建局后
第三节 违法占地案件的行政处罚
一 案件管辖
二 行政处罚
三 各类违法占地及处理情况
第四节 土地行政复议与土地诉讼
一 土地行政复议
二 土地诉讼
一 历代土地纠纷调处
第五节 土地纠纷调处
二 建国后的土地纠纷调处
第六节 土地管理信访
一 信访工作机构和职责
二 信访工作人员
三 来信来访的处理和接待
第十一章 科技与宣传教育
第一节 土地科技应用
一 地籍管理应用科技
二 土地规划应用科技
三 微机网络应用科技
四 土地学会
二 建局后
第二节 土地教育
一 建局前
第三节 土地宣传
一 建国前
二 建国后
第四节 土地档案
一 档案管理
二 档案利用
第五节 专业技术职称和获科技奖励人员
一 专业技术职称
二 获科技奖励人员
一 建国前
第一节 历史沿革
第十二章 土地管理机构
二 建国后
第二节 县级土地局
第三节 基层土地管理组织
一 乡(镇)土地管理站、所
二 村(街)土地管理领导小组
附录
一 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若干规定
二 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
三 关于宅基地管理的若干规定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