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分类: 北京市 → 省本级 → 省本级
分类级别:
区域级别:
ISBN: 7-301-07156-6
出版日期: 2004年01月
编纂人员: 李贵连
序
1840年,中国社会有古代转入近代。但是,法律和法律制度,
以及作为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学问及其传授——法学和法学教育,
并未随社会的这种变化而同步进入近代。直到19世纪结束,在这
不算太短的60年年里,由于没有新的近代立法,没有新的教育体系,
中国的近代法学和法学教育并未展开。这中间,尽管有同文馆和
广方言馆等的公法学,以及北洋大学的律例学教育,外国法律法
典和法学著作亦有一定数最的翻译传播。然而就整体而言,解释、
指导中国立法和司法的的学问,仍然是传统的古老律学。
基于相同地区(北京市-省本级-省本级)的其他地方志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