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人员: 赵伟
一、本志遵循《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的基本原则,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诸方面的人,事、物。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目 录
序
序
凡例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建置区划
第一节 建置沿革
第二节 行政区划
第二章自然环境
第一节 地质
第二节 地貌
第三节土地
第四节 土壤
第五节 河流
第六节 山丘
第七节 自然资源
第八节 气候
第九节 自然灾害
第三章村镇概况
第一节 集镇
第二节 各村简介
第四章人口
第一节人口变动
第二节 人口构成
第三节人口控制
第四节 民族姓氏
第五章农业
第一节 农业生产关系变革
第二节 耕作制度
第三节 农技农艺
第四节 农机农具
第一节 造林绿化
第六章多种经营
第二节 水蜜桃
第三节 蚕桑生产
第四节 渔业生产
第五节 畜禽饲养
第六节 其它副业
第七节 建筑业
第七章水利
第一节 河道疏浚
第二节 整田平地
第三节 灌排设施
第四节 山区水利
第五节修筑圩堤
第八章工业
第一节 工业发展沿革
第二节乡办工业
第三节村办工业
第四节 其它工业
第五节驻乡市、县工业
第六节 供用电
第九章商业
第一节 商业沿革
第二节 国营商业
第三节 供销合作社
第五节 个体商业
第四节 合作商店
第六节 集市贸易
第十章交通邮电
第一节 陆路交通
第二节 水上交通
第三节 桥梁建设
第四节 邮政
第五节 电信
第一节 财政
第十一章财政金融
第二节 税务
第三节 金融
第十二章人民生活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人民生活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生活
第十三章党、政、群团
第一节政党
第二节行政机构
第三节 民政工作
第四节 司法 消防
第五节 社会团体
第十四章军事
第一节 兵役
第二节驻军
第三节 兵事
第四节 日伪暴行
第五节 民兵组织
第十五章教育
第一节 私塾
第二节 幼儿教育
第三节 小学教育
第四节 中学教育
第五节 成人教育
第六节 教师与教育经费
第十六章文化体育
第一节 群众文艺活动
第二节 文化站和文化中心
第三节 图书阅览
第四节 有线广播
第五节 电影放映
第六节 电视与录象
第七节 体育活动
第一节 医疗保健机构
第十七章卫生
第二节 医疗卫生队伍
第三节 卫生防疫
第四节妇幼保健
第五节 血吸虫病防治
第十八章名胜古迹
第一节 古遗址
第二节 名人墓冢
第三节 碑记 基志铭
第四节 风景名胜
第十九章风俗习惯
第一节 四时八节
第二节 庙会节场
第三节 生产习俗
第四节 生活习俗
第五节 陈俗陋习
第六节新风录
第七节 宗教信仰
第二十章人物
第一节 革命烈士
第二节 已故知名人士
第三节人物表
第二十一章杂记
第一节 方言
第二节 谚语
第三节 歇后语
第四节 传闻 轶事
第五节 侨情及港、澳、台同胞
第六节 道会门
第七节 宗族宗祠
第八节 事故纪略
附录 《富安乡志》纪略
编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