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正文
清末,中国资本主义有了初步发展,新兴资
产阶级要求效法欧美,建立中国自己的商会组
织,同在华的洋商总会等团体组织相抗衡,“师
夷之长技以制夷”。国内有识之士,要求振兴商
务,创建商会的呼声日高。清政府迫于与论压
力,准请开办商会遂颁发了《护商令》和《商会
组织规程》,通令全国各地商民组织商会并颁布
《维护商人权益章则法令》。1911年南平商民奉
令成立商会,商会会址设在城区开平坊。商会会
员都是城区商民组成。商会负责人称谓会长或理
事长,主席。从1914年到1949年南平县商会主要
负责人有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