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序
菏泽劳动改造管教支队,自1949年9月组建
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
下,有力地发挥了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罚犯
罪,改造罪犯的职能作用,为巩固国家政权做出
了应有的贡献。
劳改支队是人民民主专政工具之一。它既是
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机关,又是从事一定生
产任务的经济实体;既要把罪犯改造成为遵纪守
法,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同时还要为国家创造一定
物质财富。三十多年来,菏泽劳改支队坚持“惩罚
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
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执行“改造第一,生产第
二”劳改工作方针,在胜利完成对历史反革命犯改造任务之后,又适时转入了对刑事犯罪分子改
造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轨道。把强迫改造和严格监
管、同教育、感化、挽救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
罪犯的政治、文化、技术教育,努力把监狱办成
改造人、造就人的特殊学校,为社会治安的综合
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