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国务
院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为依据,实事求是,存真求实,全面、系统记述
武汉地区政法工作的近现代历史与现状,确保其质量符合地方性、资料性文献
的要求。
二、本志时限,原则上1840年为上限,2008年为下限。在某些章节的具体
记述中,为了反映事物原貌,上限可延伸,下限可回缩,突破下限时,仍对
2008年情况作断面记述。
三、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以武汉市现行版图为限。对境内的非武汉市政法单
位,略记简况不记活动。
四、根据现行社会分工和科学分类横排门类。在统一指导思想、统一设计、
统一体例、统一规范的原则下,《武汉政法志》设5个分卷(总卷、公安、检
察、法院、司法行政),既是统一的整体,又各自独立成册。本志采用章节体,
卷下分章、节、目等层次。各卷设综述,反映本局院综合情况;各章设概述,
概括本章全貌;部分章、节设无题序,简述实体。
五、本志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记述体。每个条目竖记历史,力求主干明晰、
重点突出、据事直书、述而不论。行文力求准确、简洁、朴实、流畅。除引文
外,一律采用第三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