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志包括刑事检察、经济检察、法纪检察、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章。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晚清民国时期
第二节 新中国时期
第二章 刑事检察
第一节 审查批准逮捕
第二节 审查起诉
第三节 出庭支持公诉
第四节 侦查、审判活动监督与对死刑犯执行临场监督
第三章 经济检察
第一节 案件管辖范围
第二节案件的侦查
第三节 犯罪的预防
第四章 法纪检察
第一节 案件管辖范围
第二节 案件的侦查
第三节 对不需追究刑事责任案件的处理
第五章 监所检察
第一节 劳动改造检察
第二节 看守所检察
第三节 劳动教养检察
第四节 社会改造检察
第五节 对不服判决申诉的检察
第六章 控告申诉检察
第一节 业务管辖
第二节 受理来信来访和办理控告申诉
第三节 举报工作
第四节 案件复查
第七章 检察机关其它工作
第一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二节 调查研究
第三节 刑事技术
第四节 对外交往
第五节 检察学会
第八章 队伍建设
第一节 干部的配备、考核及培训
第二节 检察联络员和税务助理检察员
第三节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节 人物传略
附录:文献选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