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凡例
一、指导思想。《荆门市城乡建设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实事求
是地全面记述断限内荆门境内城乡建设历史与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统一。
二、断限时间。志书相对断限为1979-2007年。为保持史实连续性和完整性,上志未记事项,
《续志》力求补记完整或追溯到事物发端。
三、体例结构。志书为章节体,一般设章、节、目、子目四个层次,采用以志为主,述、记、传、图、
表、录等综合体裁。全志采用“事以类从、时经事纬、横排纵写、纵横结合”记叙手法,详今略古、详近
略远、详特略同;事近相聚、事同相并,大事不漏、要事突出;重点放在建设发展进程、政治制度变迁
和文化积淀等记述上,努力反映地方特色、行业特色和时代风貌。
四、人志人物。遵循“生不立传”史家通则,志内立传和人物简介者大多数为断限内境内建设系
统有社会影响知名人士。
五、纪年称谓。志书历史纪年、地理名称、历代政权和官职等称谓一律沿用历史通称。民国以
前历史纪年括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后指1949年2-4月荆门全境解放以前和以后。
20世纪20-90年代,一律省略“20世纪”4字。所有人物名录中任职时间延伸到“2007年12月”以
后的,一律不记确定终止时间。古今地名不一致的,括注现今(包括一般事物下限即指2007年)地
名。对人物一般直书其名、直述其事,社会职务只在人物第一次出现时冠用一次。叙述京山县、钟
祥市划归荆门市管理或代管之前,以“境内”代之,之后以“全市”或“市内”代之。若时段兼跨,则写
成“境(市)内”。记述街道和街道办事处,凡涉及地域名称的,用“街道”;涉及单位名称的,用“街道
办事处”。
六、语言文字。志书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书中字体一律用《简化字总表》中简化字,标点
符号、计量单位和科技术语、名词、名称一律以国家规定为准,力求合乎规范。志书中数据以政府统
计部门和系统内提供为准,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序数、代号、番号中数字按有关规定使用汉字和阿
拉伯数字。
七、资料利用。志书资料来自档案、正史、旧表、报刊、专著、谱牒和口碑等,采用时一般不注明
出处;注明出处者,则用括注。志书图片、照片统称图,统一编号;选用到正文中的照片,不要求一一
对应,意近、意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