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分类: 贵州省 → 黔东南州 → 锦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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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44-0128-8
出版日期: 2011年06月
编纂人员: 王宗勋
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人大代表”)的任期,在第十二届(1993年)以前任期3年,从第十二届以后改为5年。县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1993年以后,在每届人大代表任期届满前两个月,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常委会”)要成立县选举委员会。县选举委员会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组织领导换届选举工作,确定换届选举时间和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开展选举宣传工作,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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