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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精神,根据《地方志条例》的有关规定,恪守志书存史、资政、教化的职能,客观地记叙了黔西南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设置及其工作发展的历史及现状。
2.本志时限:上限为清末,下限至2006年。为保持记载的连续性,部分章节适当延至2007年。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概述
大事记
人事篇
第一章 机构设置沿革
第一节 清末时期的人事机构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人事机构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人事机构
第四节 州人事局内部设置及工作职责
第五节 劳动人事工作
第六节 1990年以后的科技干部科和干部培训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退休干部工作科工作
第七节 人事队伍建设
第二章 干部工作
第一节 清末和民国的官吏制度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干部来源及构成
第三节 干部培训及教育
第四节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第五节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1994~2005年)
第六节 干部任免和干部调配
第七节 招聘干部
第八节 干部奖惩
第九节 干部统计
第十节 干部管理制度改革
第十一节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第三章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统计登记
第三节 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推荐和管理
第四节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
第五节 专业技术干部家属“农转非”
第四章 职称管理
第一节 职称制度
第二节 组织管理
第三节 考核
第四节 评审办法
第五节 任职条件
第六节 任职办法
第五章 劳动就业
第一节 清朝末期和民国初期的就业状况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就业渠道
第六章 劳动力管理
第一节 用工制度
第二节 计划管理
第三节 计划调配
第七章 劳动安全
第一节 安全生产
第二节 安全月活动
第三节 宣传教育
第四节 工伤事故
第五节 矿山管理
第六节 劳动保护
第七节 保健食品及防护用品
第八节 锅炉、压力容器
第九节 劳动时间及休假制度
第八章 工资种类
第一节 计件工资
第二节 计时工资
第三节 奖励工资
第四节 浮动工资
第五节 见习期(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
第六节 转正定级工资
第七节 军队转业干部工资
第八节 其他工资落实政策工资
第九节 节假日加班工资
第十节 津贴与补贴
第九章 工资支付
第一节 清时期俸银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工资形式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工资调整和工资改革
第四节 各类人员的工龄计算
第十章 职工福利
第一节 福利待遇
第二节 探亲假待遇
第三节 退休、退职管理
第四节 职工劳动保险
附录
附一 贵州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办公室文件
附二 黔西南州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附三 关于1986年部分工作人员增加工资金额的批复
附四 关于使用1986年解州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工作人员工资问题升级机动指标的报告
附五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转发州工改办《关于解决部分工作人员工资水平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附六 黔西南州直机关干部调配工作的规定
附七 中共黔西南州么组织部黔西南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州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职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通知
附八 黔西南州表彰奖励办法
附九 黔西南州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
附十 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附十一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推进我州人事人才工作迈上新台阶
劳动和社会保障篇
第一章 机构沿革
第一节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节 州社会保险事业局
第三节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四节 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五节 人员编制及结构
第六节 中国共产党组织
第七节 主要任务和职能
第八节 各科室职责
第二章 队伍建设
第一节 政治工作
第二节 教育培训
第三章 劳动就业
第一节 就业
第二节 职业技术培训
第三节 就业培训中心
第四节 劳动服务公司
第五节 就业与再就业
第四章 社会保险
第一节 养老保险
第二节 失业保险
第三节 医疗保险
第四节 工伤保险
第五节 生育保险
第六节 金保工程
第五章 劳动监察
第一节 劳动工资
第二节 劳动争议仲裁
第三节 劳动监察
附录
附一 黔西南州工伤保险实施意见
附二 黔西南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黔西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认真做好推行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附三 黔西南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黔西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黔西南州经贸局 黔西南州煤炭局 黔西南州建设局 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煤炭、黄金、矿山、建筑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四 黔西南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启动工伤保险的通知
附五 黔西南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办理程序
附六 中共黔西南州委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实施意见
附七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州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附八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州工伤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附九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高风险企业工伤保险征缴办法(暂行)》的通知
附十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兑现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