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志包括人事与监察、工商各税、地方各税、根据地税收、征收管理、集体企业财务管理等章。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概述
第一章 机构
第一节 清代和民国时期
厘金局卡
烟酒税局机构
盐税机构
统税、货物税机构
直接税机构
国税稽征局机构
地方税机构
第二节 解放后
市级税务机构
城区、郊区、县级税务机构
驻宁税务机构
第二章 人事与监察
第一节 干部
队伍组成
素质
管理
教育
第二节 监察(检查)
监察机构
监察工作
第三章 工商各税
第一节 厘金
第二节 盐税
第三节 牙税、当税
牙税
当税
第四节 统税
卷烟统税
麦粉统税
棉纱、火柴、水泥统税
薰烟叶统税
洋酒、啤酒统税
土、洋药税
土膏牌照捐
烟酒税和矿税
建国前
第五节 货物税
建国后
第六节 遗产税
第七节 棉纱统销税
第八节 所得税
民国时期
营利事业所得税
薪给报酬所得税
财产租赁出卖所得税
证券及存款利息所得税
综合所得税
时所得税
过份利得税
建国后
工商所得税
人个所得税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
外国企业所得税
国营企业所得税
国营企业调节税
集体企业所得税
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
私营企业所得税
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九节 营业税
营业牌照税
摊贩营业牌照税
临商税
消费特税
营业专税
特别税
箔类税
各类特捐特税
第十节 商品流通税
第十一节 工商统一税
第十二节 工商税
第十三节 产品税
第十四节 增值税
第十五节 奖金税
国营企业奖金税
集体企业奖金税
事业单位奖金税
第十六节 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
第十七节 烧油特别税
第十八节 建筑税
第四章 地方各税
第一节 房地产税
地价税
土地增值税
土地改良物税
房捐
城市房地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二节 屠宰税
第三节 特种消费行为税及文化娱乐税
特种消费行为税
第四节 利息所得税
文化娱乐税
第五节 车船使用牌照税
第六节 交易税
牙纪、行栈交易税
牲畜交易税
集市交易税
第七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八节 印花税
第九节 杂捐杂税
第十节 各项基金、税费
第五章 抗日民主根据地税收
第一节 税务机构
税务处
财经局
货管局
货检处
第二节 征收税种
进出口货物税
营业税
特税
牙税
屠宰税
第三节 税收征管
设卡征收
反击封锁
与敌争税
第四节 牺牲的税务人员名单
第一节 解放前赋税管理
清朝税收管理
第六章 征收管理
民国税收管理
第二节 解放后税收管理
管理重点
管理形式
管理方法
管理制度
促产增收
第三节 监交利润
监交组织
税利合一
接办监交任务
监交收入
第四节 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管理
税收计划
税收会计
税收统计
税收票证管理
电子计算机开发运用
第一节 接管
第七章 集体企业财务管理
第二节 任务
制定各项制度、办法
开展经济活动分析
参与集体企业经济承包
会计培训与考核评比
人物
大事记
附录
税务学会
南京市联评会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