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志包括群众文化事业、图书馆事业、文物博物事业、电影事业、报纸事业、出版发行等篇。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概述
第一篇 群众文化事业
第一章 群众文化事业机构
第一节 民众教育馆
第二节 群众艺术馆 文化馆
第二章 群众文化活动
第一节 民众教育馆文化活动
第二节 群众艺术馆 文化馆文化活动
第三章 文化市场管理
第一节 文化市场管理机构
第二节 依法管理文化市场
第二篇 社会文化团体
第一章 文艺社团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文艺社团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文艺社团
第二章 文艺宣传队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文艺宣传队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文艺宣传队
第三篇 专业艺术
第一章 剧种
第一节 黔剧 花灯
第二节 京剧 川剧 话剧
第二章 专业艺术团体
第一节 县艺术团体
第二节 地直专业剧团
第三节 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第三章 演出场所
第一节 寺庙、会馆、戏楼
第二节 新建演出场所
第四篇 文艺创作 汇演 展览和文化交流第一章 文艺创作
第一节 文学创作
第二节 艺术创作
第二章 文艺汇(调)演
第一节 地区举办的文艺汇(调)演
第二节 参加省和全国文艺汇(调)演
第三章 艺术展览
第一节 省内展览
第二节 参加全国艺术展览
第四章 文化交流
第一节 省内文化交流
第二节 国内文化交流
第三节 国外文化交流
第五篇 图书馆事业
第一章 民国及以前的图书收藏和图书馆事业
第一节 官学书院藏书 私家藏书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图书馆(室)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图书馆事业
第一节 公共图书馆(室)
第二节 学校及其他单位图书馆(室)
第三节 藏书建设
第四节 读者服务工作
第六篇 文物博物事业
第一章 考古及文物
第一节 旧石器时代遗址
第二节 新石器时代遗址
第三节 商周至春秋战国时期遗址墓葬
第四节 汉魏六朝时期墓葬遗址
第五节 明清时期文物
第六节 近现代文物
第七节 彝文碑刻摩崖
第二章 文物博物工作
第一节 文物保护
第二节 博物馆 文物陈列室
第七篇 电影事业
第一章 电影发行放映机构
第一节 电影公司
第二节 电影院
第三节 电影队
第二章 电影放映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电影放映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电影放映
第三章 电影宣传 放映业务技术管理
第一节 电影宣传
第二节 放映技术管理及培训
第四章 电影发行
第一节 影片发行
第二节 调度与排片
第三节 财务管理
第八篇 报纸事业
第一章 地区(专区)报纸
第一节 《西黔日报》《毕节大众》《新毕节报》
第二节 部门(行业)报纸
第二章 《毕节报》
第一节 创刊及办报宗旨
第二节 编辑方针及原则
第三节 重点报道
第四节 新闻队伍建设
第五节 报纸征订
第六节 报社建设
第七节 经营管理
第三章 县市报纸
第一节 县市委机关报
第二节 县市部门报纸
第四章 通联工作 好新闻评选
第一节 通联工作
第二节 优秀新闻作品评选
第九篇 出版发行
第一章出 版
第一节 图书出版
第二节 期刊出版
第三节 书刊印刷
第二章 图书发行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图书发行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图书发行
第三节 图书发行业务
第十篇 民族民间文化艺术
第一章 民族民间节日集会
第一节 节日集会概览
第二节 苗族节日集会
第三节 仡佬族布依族彝族节日集会
第二章 民族民间戏剧
第一节 傩戏
第二节 花灯
第三章 民族民间音乐
第一节 彝族音乐
第二节 苗族音乐
第三节 布依族仡佬族音乐
第四节 民间音乐搜集整理出版
第四章 民族民间舞蹈
第一节 苗族芦笙舞
第二节 彝族舞蹈
第五章 民族民间曲艺
第一节 彝族民间曲艺
第二节 苗族民间曲艺
第六章 民族服饰艺术
第一节 苗族服饰
第二节 彝族布依族服饰
第七章 民族民间工艺
第一节 苗族蜡染刺绣
第二节 漆器 石砚
第三节 其他民间工艺
第十一篇 机构 人员
第一章 文化机构人员
第一节 地区机构
第二节 县市机构
第三节 人员
第二章 报社机构
第一节 毕节报社机构
第二节 县市报社机构
大事记
附录
修志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