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分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省本级 → 省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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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纂人员: 于文明
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1983年决定在全自治区开展地方志编修工作,至今已经四年了。由于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各地地方志工作者的努力,修志工作进展较快,各地州市县的修志机构已普遍建立,四年中,搜集了大量地方志资料,出了一批县市概况、资料汇编、编了年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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