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人员: 宋培林
一、《铜仁地区志·民政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全志,详今略古,立足当代,系统记述境内有史以来的民政工作,重点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铜仁地区民政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力求体现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篇 行政区划 地名管理及勘界工作
第一章 古代的区域及建置
第一节 元代以前的区域建置
第二节 明、清时期区域建置
第二章 中华民国时期的行政建置
第一节 撤府建县
第二节 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第三节 民国时期各县建置
第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行政区划
第一节 铜仁地区
第二节 县、自治县、市、特区
第四章 地名管理
第一节 地名管理机构
第二节 地名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五章 勘界工作
第一节 勘界工作基本情况
第二节 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
第二篇 基层政权
第一章 明清及民国时期基层政权
第一节 明、清时期基层政权
第二节 民国时期基层政权
第三节 黔东苏区苏维埃政权组织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基层政权
第一节 乡镇
第二节 选举
第三章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第一节 村民委员会
第二节 居民委员会
第三篇 救灾救济
第一章 灾害救济
第一节 解放前救灾救济工作
第二节 解放后救灾救济工作
第二章 社会救济
第一节 农村困难户救济
第二节 城市济困
第三节 精退老职工救济
第四节 寒衣救济
第五节 疾病救济和医疗救助
第三章 农村特困群众救助
第一节 互助储金会
第二节 扶贫救助
第三节 农村养老保险
第四节 农村特困生活保障救助
第四章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第一节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构
第二节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调查
第三节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
第四篇 优待抚恤 褒扬烈士
第一章 拥军优属
第一节 支援前线
第二节 拥军优属活动
第三节 群众优待
第四节 创建双拥模范县
第二章 抚恤补助
第一节 国家抚恤
第二节 牺牲病故抚恤
第三节 伤残抚恤
第四节 复退军人补助
第三章 褒扬烈士
第一节 定为烈士的条件与审批
第二节 纪念烈士建筑物
第三节 编写烈士书籍
第四节 追恤、补发烈士证书
第五节 纪念烈士活动
第六节 革命烈士选介
附:1.革命烈士名录
附:2.各县国民革命军抗日阵亡将士名录(279人)
第五篇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第一章 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安置
第一节 解放前退役军人安置
第二节 解放后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安置
第三节 军地两用人才开发
第二章 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
第一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第二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待遇
第六篇 社会福利
第一章 解放前社会慈善事业
第一节 明清时期慈善事业
第二节 民国时期慈善事业
第二章 解放后社会福利事业
第一节 孤残儿童与游乞人员收养
第二节 孤寡老人供养
第三节 城市中心敬老院建设
第四节 社会福利生产
第五节 利彩票销售与社会捐赠
第七篇 老龄事业
第一章 老龄工作机构
第一节 地区老龄工作机构
第二节 基层老龄工作机构概况
第二章 老年人状况
第一节 解放前老年人状况
第二节 解放后老年人状况
第三章 尊老敬老养老事业
第一节 认识、宣传老龄事业
第二节 社会养老事业
第四章 表彰先进
第一节 精英奖、金榜奖评选表彰活动
第二节 功勋奖、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
附:1.老年人先进事迹选介
附:2.百岁老人名录
附:3.制仁市挞扒洞“老龄长寿村”简介
第八篇 残疾人事业
第一章 残疾人工作管理
第一节 残疾人工作机构
第二节 残疾人康复
第三节 残疾人培训与就业
第四节 关心帮助残疾人
第二章 残疾人教育与文体活动
第一节 残疾人教育
第二节 残疾人文体活动
附:铜仁地区残疾人先进事迹简介
第九篇 社会事务管理
第一章 婚姻管理
第一节 婚姻制度改革与宣传
第二节 婚姻登记管理
第二章 殡葬改革与管理
第一节 殡葬习俗改革
第二节 殡葬事业管理
第三章 社会救助工作
第一节 解放前社会救助
第二节 解放后社会救助
第四章 社会团体管理
第一节 解放前社团管理
第二节 解放后社团管理
第五章 民政经费
第一节 经费来源
第二节 经费使用
第三节 经费管理
第十篇 民政机构与干部队伍
第一章 明、清及民国时期民政机构
第一节 明、清时期民政机构
第二节 民国时期民政机构
第二章 解放后民政机构
第一节 铜仁地区民政局
第二节 县、市、特区民政局
第三章 民政干部队伍建设
第一节 民政干部来源及队伍状况
第二节 民政干部管理与培训
第三节 表彰先进
附:民政干部先进事迹选介
附录
1.会勘思南与邻县插花案报告书
2.贵州省政府民政厅公函
3.黔东特区第一次工农兵苏维埃大会决议(选录)
4.国务院关于撤销三都县、松桃县和设置三都水族自治县、松桃苗族自治县的决定
5.贵州省革命委员会批转铜仁地区革命委员会《关于撤销万山特区和加强万山地区工作的报告》
6.贵州省革命委员会关于恢复万山特区的批复
7.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玉屏侗族自治县撤销玉屏县的通知
8.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的通知
9.国务院关于贵州省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的批复
10.国务院关于贵州省撤销铜仁县设立铜仁市的批复
11.贵州省铜仁地区殡葬管理实施意见
12.铜仁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13.铜仁地区拥军优属若干规定
14.贵州省铜仁地区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协议
15.铜仁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16.铜仁地区建立和完善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制度实施细则
17.铜仁地区农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18.铜仁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9.铜仁地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20.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认真实施《贵州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
编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