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分类: 安徽省 → 黄山市 → 休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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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461-2586-2
出版日期: 2012年02月
编纂人员: 汪顺生
宋元时期,地方治安均由县尉掌管。明清时期,先后由主簿和知县统理。民国初期,县设专职侦探长。民国12年(1923年),设警察局。建国初期,成立县公安局。为维护地方治安,陆续配合解放军开展了剿匪、肃反、镇压反革命等军事斗争。改革开放后,公安机关把工作重点放在打击经济、刑事犯罪上;同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涉毒、赌博、色情案件,警民共建安全和谐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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