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一、本志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
观为指导,本着往今贯通、详今略往、立足当代、反映现实的原则,记述平顶山市建市以来园林绿
化建设工作的历程、发展变化和取得的巨大成就。
二、本志上限起于1957年,下限止于2013年。志中所提新中国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日期为
限。
三、记述范围:以平顶山市2013年行政区域为准,包括汝州市、舞钢市、宝丰县、郏县、鲁山
县、叶县、平顶山市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志中“城区”指城市建成区, “市园林
处”指平顶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四、本志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照(片)等体裁,采用篇、章、节式结构,前设概述、
大事记;中间分公园、园林绿化、园林花木业、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管理、风景名胜、园林文苑、
机构、荣誉、人物等十一篇;后设附录。
五、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为主兼用纪事本末体的记述体裁。以年份为第一层次标题,月份为第二层
次以时系事,一事一条,按时间排列。有月份而具体日期不明者,记于月末,称“是月”;月份不
明者,记于年末,称“是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