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
照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及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
力求全面反映1949-1996年北新泾镇地理、建置、城区建设与管理、经济、文化、社会等镇情。
二、本志以北新泾镇解放至撤镇建街道(1949年5月-1996年7月)为编修时限。为完整反映事
件的发展,地理建置、中国共产党、政府、军事、工业、商业、宗教等部分编、章 记述内容适当上溯
至事件肇始之初,以贯通古今。跨时限、连续性强的事件,设专记记载。
三、本志篇目设计遵照“事以类聚”“类为一志”的原则,采用述、记、志、传、图、照、表等,
以志为主。志首为图、照、序、凡例、目录、总述、大事记,志中为23编分志,志末为编后记和镇志
编纂领导小组及编纂室名录。各编下设章 、节 、目、子目。各编随文插入照片及表、图。23编分志的
实写条目(节 )一般按照时间顺序、事件始末记述。
四、本志大事记采用编年体记述,部分条目跨年记述事件发展始末。大事记遴选大、新、特、要之事。
五、本志人物编设人物传略、人物简介、烈士英名录和先进个人、集体情况表。人物传略按卒年
先后排列,记述镇域贡献及影响大的已故人物。人物简介按生年先后排列,收录曾工作或居住在镇域
内有影响、有贡献的人物。烈士英名录按卒年先后排列,载录镇域烈士及其简要事迹。先进个人、集
体情况表按奖项授予时间先后载录镇域全国劳动模范、上海市劳动模范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六、本志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1年7月29日发布的《出版
物上数字用法》和2011年12月30日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使用数字、标点符号。按国务院1984
年2月27日颁布的《关于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3年12
月27日发布的《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等规定使用计量单位。统计表格中空白表示无此项统计,“一”
表示有此项统计,但因各种原因暂缺此资料,“0”表示该项数据为零。
七、本志历史纪年、公元纪年并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纪年,先书写历史纪年,后加注
公元纪年。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采用公元纪年。涉及地名,用当时地名后括注今名。第二十一编分
志人物章 统一使用公元纪年。志中所述解放前、后以1949年5月24日北新泾地区解放之日为界。
八、本志资料主要来源于市、区档案馆.街道档案室,街道各科室所藏档案资料,《长宁区志》《上
海县志》《新泾乡志》,以及1986年、1992;年分别编写的《北新泾镇志》原稿(未出版)。驻街道企事
业单位也提供部分资料。表格及重要文字资料后注明资料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