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本志遵循求真存实之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断限
范围内海星村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变化。
二、本志按章、节、目体例编排。开篇为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
正文设建制、自然环境、土地人口、村民生活、村级经济、村庄建设、组织
机构、文化教育、体育卫生、人物、荣誉谱共11章。篇末设文献附录、编
后记。志书以文字为主,辅以图、表。
三、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为2010年海星村行政区域。文中“海星
村”所指地域,为各历史时期实际村境。建制用各历史时期名称。记事
上溯清咸丰年间,下限至公元2010年,个别事项记述略有下延。
四、纪年以1949年10月1日为界,辛亥革命之前一般用皇帝年
号,之后用民国年号,括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用公元纪
年。文中“解放”通指1949年5月24日慈溪解放,以区别1945年8月
19日的庵东“小解放”。
五、地名一般用2010年标准地名,必要时适当采用当时地名,俗
称加括注。
六、计量单位名称、单位符号,按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使用。引文或叙述历史事实时可以使用当时的
计量单位。
七、数据一般采用镇(公社、乡)、村(大队)统计数据,其他数据注
明出处。
八、志书一律用第三人称书写。各种名称在行文中第一次出现
时,一律用全称。如全称过长,有语意准确且流行的简称,可在其全称
后括注简称,以便再用。志书语言符合现代汉语语法使用规范汉字和
标准简化字。
九、本志资料来自《余姚六仓志》、《慈溪县志》、《慈溪盐政通志》以
及档案、报刊、谱牒、采访调查等,一般不注明出处。凡引用史书文献原
文者,则注明出处。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凡例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建制
第一节 沿革
第二节 境域
第二章 自然环境
第一节 地基 土壤
第二节 气候
第三节 水文
第四节 自然灾害
第五节 植被和动物
第三章 土地 人口
第一节 土地
第二节 人口
第四章 村民生活
第一节 收入积累
第二节 消费支出
第三节 家庭婚姻
第四节 社会民政
第五节 岁时习俗
第六节 礼仪习俗
第七节 方言
第五章 村级经济
第一节 生产关系变革
第二节 盐业
第三节 农业
第四节 工业
第五节 第三产业和副业
第六节 集体经济
第六章 村庄建设
第一节 房屋建设
第二节 道路和桥梁建设
第三节 水利建设
第四节 盐、农田基本建设
第五节 水、电、邮电、传媒等建设
第七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中共基层组织
第二节 村行政自治组织
第三节 群众团体
第四节 民兵 治保调解组织
第八章 文化 教育
第一节 群众文化
第二节 教育
第九章 体育 卫生
第一节 体育
第二节 卫生
第十章 人物
第一节 人物传略
第二节 人物简介
第三节 人物名录
第十一章 荣誉
第一节 先进集体
第二节 先进个人
附录
庵东镇海星村村规民约
庵东镇海星村《村规民约》实施细则
庵东镇海星村村民自治章程
海星村村民世系谱
原水南村村民家庭成员录
原水中湾村村民家庭成员录
原海边村村民家庭成员录
原湾东村村民家庭成员录
编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