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志记述了岳普湖县各个时期政法工作的历史与现状。包括公安工作、检察工作、审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概述
大事记
大事记略
第一编 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一章 机构、队伍
第一节 机构
第二节 队伍
第二章 组织领导、综合协调
第三章 专项整治
第一节 反分裂斗争
第二节 宗教管理
第三节 集中整治
第四节“严打”整治
第四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一节 打击、防范
第二节 教育、管理
第三节 建设、改造
第二编 公安
第一章 机构及队伍建设
第一节 民国时期警察机构
第二节 人民公安机关
第二章 政治保卫
第一节 肃清匪特
第二节 镇压反革命
第三节 内部“肃反”
第四节 打击现行反革命
第三章 刑侦工作
第一节 打击刑事犯罪
第二节 打击经济犯罪
第三节 刑侦协作
第四节 刑侦科技
第四章 治安管理
第一节 禁毒、禁娼、禁赌
第二节 特种行业管理
第三节 公共场所管理
第四节 危险物品管理
第五节 节庆及重大活动安全保卫
第六节 治安保卫组织
第七节 社会监督改造
第八节 群众治安防范
第九节 查处治安案件、平息骚乱事件
第五章 内部保卫
第六章 户政管理
第一节 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管理
第二节 人口普查、居民身份证发放
第七章 交通管理
第一节 路线、车辆、驾驶员管理
第二节 交通安全宣传和事故处理
第八章 消防管理
第九章 出入境管理
第十章 预审、看守、收容审查
第一节 预审
第二节 看守
第三节 收容审查
第十一章 内卫武警
第一节 建制沿革
第二节 官兵教育
第三节 军事训练
第四节 内卫勤务
第十二章 装备、档案
第一节 装备
第二节 档案
第三编 检察
第一章 机构、队伍
第一节 机构
第二节 队伍
第二章 法律监督
第一节 侦查监督
第二节 审判监督
第三节 监所监督
第四节 控告、申诉监督
第五节 民事、一般监督
第三章 案件侦查
第一节 经济案件侦查
第二节 法纪案件侦查
第四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法律政策调研、宣传
第二节 经费、装备
第四编 审判
第一章 机构、队伍
第一节 机构
第二节 队伍
第二章 审判制度
第三章 刑事审判
第四章 民事审判
第五章 经济审判
第六章 案件的复查和执行
第一节 案件复查
第二节 案件执行
第七章 破产案件审理
第八章 基层人民法庭
第九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法官任免
第二节 经费、装备
第三节 信访、档案
第五编 司法行政
第一章 机构、队伍
第一节 机构
第二节 队伍
第二章 法制宣传
第一节 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工作
第二节 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工作
第三节 第三个五年普法教育工作
第四节 第四个五年普法教育工作
第三章 律师
第一节 律师事务所
第二节 律师业务
第三节 律师管理
第四章 公证
第一节 经济合同、民事权益公证
第二节 公证管理
第五章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第一节 机构和人员
第二节 人民调解
第三节 乡镇法律服务
编后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