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凡例
一、指导思想。编修《阜新市清河门区志》(1988-2006)以马列主
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
导,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全面、客观
地记述断限内清河门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突出清河门特色,体现时代
特点,力求发挥“存史、资政、教化”功能,推动全区的转型振兴与和谐
社会建设,服务当代,垂鉴后世。
二、本志内容。本志设行政建置与自然环境、人口·民族·宗教、
政党、政权·政协、群众团体、政务、军事、公安·司法、经济建设、经济
综合管理、城乡建设、交通·邮电、社会事业、社会生活、镇街纪略、人
物篇,与序、凡例、总述、大事记、修志始末组成。
三、体例。本志以横排纵写、事以类从为记述原则,分别运用述、
记、志、图、表、录等综合体裁,以志体为主,分篇、章 、节 、目四个层次,
个别章 节 在目下设子目,从科学分类和现代分工的实际出发,力求概
括和简练。全志除引文外均采用记述文体,用规范现代汉语表述。
四、地域范围。以现行的行政区划为界。
五、时间断限。上限起于1988年1月1日,下限止于2006年12
月31日,个别内容有适当上溯或下延。
六、称谓。本志编纂一律用第三人称。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
业单位及各种会议等,在行文中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再次出现时酌
情用简称。如,中国共产党清河门区委员会简称区委,清河门区人民
政府简称区政府。人物直书姓名,必要时姓名前可冠以职务、职称等。
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和本地解放至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这段时期的时间表述采用公元纪年月日,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清
代及清代以前采用朝代年号纪年、农历纪月日,用汉字书写,括注公元
纪年;民国时期采用民国纪年、公历纪月日,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括注
公元纪年。
八、数字和计量单位。一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书写。涉及全区
的综合性数字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数字为准,各行业以各单位提供的数
字为准。
九、资料来源。本志资料来源广泛,均经核实后记入,一般不注明出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