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蒙古自治区志》(以下简称《区志》)是全面记载内蒙古地区自然、经济、社会、人文等各方面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述。二、《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以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的原则为指导方针,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以《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司法行政机构
第一节 自治区司法行政机构
第二节 盟市旗县(市区)司法行政机构
第二章 监狱工作
第一节 建立与发展
第二节 刑罚执行
第三节 狱政管理
第四节 教育改造
第五节 生活卫生管理
第六节 现代化文明监狱创建
第三章 劳动教养
第一节 劳动教养机关
第二节 劳动教养管理
第三节 劳教人员教育
第四节 生活卫生管理
第五节 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创建
第四章 法制宣传
第一节 1950~1959年的法制宣传
第二节 1979~1985年的法制宣传
第三节 1986~2005年的普法工作
第四节 内蒙古法制报
第五章 律师工作
第一节 律师机构
第二节 律师管理
第三节 律师业务
第六章 公证管理
第一节 公证机构
第二节 公证员管理
第三节 公证业务
第四节 公证改革
第七章 法律援助
第一节 法律援助机构
第二节 法律援助宣传
第三节 法律援助经费
第四节 法律援助实施
第八章 基层司法行政
第一节 人民调解
第二节 司法助理员
第三节 法律服务所
第四节 司法所
第五节 安置帮教
第六节 社区矫正
第九章 仲裁机构登记与司法鉴定管理
第一节 仲裁机构登记
第二节 司法鉴定管理
第十章 司法考试
第一节 律师资格考试
第二节 国家司法考试
第十一章 法学教育
第一节 中等专业学校
第二节 助学辅导机构
第十二章 司法行政法制工作
第一节 制度建设
第二节 执法监督检查
第三节 政务公开
第十三章 调研工作与司法外事
第一节 调研工作
第二节 司法外事
第十四章 学会与协会
第一节 法学会
第二节 律师协会
第三节 公证协会
第四节 人民调解员协会
第五节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附录
一、重要文献辑存
二、历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修志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