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新疆北疆地区历史上以游牧经济为主,商品交易基本上是以物易物。清乾隆时,迪化使用银两和官炉所铸制钱,民间亦使用南疆的“普尔”注铜币。清廷统一新疆后,改铸南疆普尔为新普尔,人称“红钱”。
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巡抚刘锦棠为使天山南北两路钱币统归于一律,拨银一万两,成立迪化官钱局,在北疆地区推行“红钱”,并办理银、钱兑换业务。当时清政府每年拨给新疆协饷(即军饷)纹银约300万两,新疆所需工业品由商人从省外购进,款额也近此数,遂产生了汇兑。迪化先后有蔚丰厚、天成亨、协同庆票号等主要经营汇兑业务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