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分类: 吉林省 → 省本级 → 省本级
分类级别:
区域级别:
ISBN:
出版日期:
编纂人员: 暂无
说明
一、根据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要求,
《吉林司法志》的时限为1907年(清光绪33年
吉林省设提法司署起),下限到1985年底止,
个别章节有所突破。
基于相同地区(吉林省-省本级-省本级)的其他地方志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