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凡例
本志所载内容,上限始2000年,下限至2010年末。
采用志、传、记、述、图、表、录等体裁,篇章、节、目结
构,志首设“概述”、“大事记”,志末设“附录”。
本志所记历史事件,凡有月日可稽者,即记“月日”;有月
而未知日者即记“是月”;只知年份而不知月日者,则记“是
年”;同日、同月、同年者,则以“△”符号标明。
本志“大事记”中,所记载的历史事件,力求大事突出,要
事不漏,并尽量做到有首有尾、前后呼应。记录的顺序是按年、
月、日排列,但也有些是按事件的发生先后综合叙述的,叙述的
繁简则看事件的性质及资料来源的详乏而定。
本志采用第三人称写法,世纪、年代、月、日、记数、计
量、代号、代码、序号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凡统计数字,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数;凡4位以上数字采用国际通行的3位分节字,
节与节之间空半个阿拉伯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