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遵循详今略古、古为今用的原则,坚持以事分类、以类立志、横排竖写的体例要求,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进行编写。
一、本书的断限时间:上限为1858年,下限为1985年(机构沿革篇下限为1989年)。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篇 机构沿革
第一章 镖局、船会
第一节 镖局
第二节 船会
第二章 保险机构
第一节 民族保险业
第二节 外商保险业
第三节 人民保险业
第四节 代理保险业
第二篇 保险业务
第三章 外商保险
第一节 损害保险
第二节 生命保险
第四章 国内保险
第一节 财产保险
第二节 农业保险
第三节 责任保险
第四节 人身保险
第五章 涉外保险
第一节 安装工程保险
第二节 财产保险
第三节 机器损坏保险
第四节 远洋船舶保险
第五节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第六章 防灾理赔
第一节 防灾
第二节 理赔
第三篇 经营管理
第七章 管理体制
第一节 业务管理体制
第二节 干部管理体制
第三节 核算体制
第八章 财务管理
第一节 利润留成
第二节 各项基金
第三节 业务费用
附录
一、文字资料
二、历史实物式样
修志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