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志记述三水县地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目录
凡例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编 建置
第一章 境域
第二章 建置
第一节 设置始末
第二节 隶属沿革
第三章 区划
第一节 明、清时期
第二节 民国时期
第三节 建国后
第四章 县城
第一节 三水城
第二节 西南镇
第一节 河口开发区
第五章 乡镇
第二节 金本开发区
第三节 白坭镇
第四节 青岐镇
第五节 南边镇
第六节 乐平镇
第七节 范湖镇
第八节 芦苞镇
第九节 大塘镇
第十节 六和镇
第二编 自然地理
第一章 地质
第一节 地层
第二节 构造
第三节 岩浆岩
第四节 矿产
第三节 平原区
第二节 丘陵区
第二章 地貌
第一节 低山高丘区
第四节 洼地
第五节 河流
第三章 气候
第一节 四季
第二节 日照
第三节 气温
第四节 雨量
第五节 湿度
第六节 风力
第四章 土壤
第一节 土壤类型及分布
第二节 土壤养分
第五章 野生动植物
第一节 野生动物
第二节 野生植物
第六章 自然灾害
第一节 洪涝
第二节 干旱
第三节 低温
第四节 风灾
第三编 人口
第一章 人口发展
第一节 历代人口、户数
第二节 人口迁移
第三节 人口变动
第二章 人口分布
第一节 城乡人口
第二节 镇村人口
第三节 水上居民
第四节 人口密度
第一节 民族
第三章 人口构成
第二节 姓氏
第三节 性别
第四节 年龄
第五节 文化程度
第六节 职业
第七节 人口与经济
第八节 婚姻、家庭
第九节 寿命
第四章 人口控制
第一节 机构
第二节 政策与措施
第三节 晚婚晚育
第四节 生育、节育
第五节 优生优育
第六节 人口控制实绩
第一节 土地私有制
第一章 生产关系与经济体制变革
第四编 农业
第二节 土地改革
第三节 互助合作
第四节 人民公社
第五节 联产承包责任制
第二章 种植业
第一节 耕地
第二节 劳动力分布
第三节 耕作制度
第四节 农田基本建设
第五节 主要作物栽培
第六节 作物保护
第七节 农业机具
第八节 农业管理机构
第九节 主要场、所、站
第一节 林业资源
第三章 林业
第二节 生产情况
第三节 植树造林
第四节 林业区划
第五节 林业管理
第六节 林业投资
第七节 林场建设与山权林权
第四章 畜牧业
第一节 家畜饲养
第二节 家禽饲养
第三节 其它禽畜饲养
第四节 品种改良
第五节 疫病防治
第六节 管理机构
第五章 渔业
第一节 渔业资源
第二节 江河捕捞与人工增殖
第三节 淡水养殖
第四节 渔业科技
第五节 渔业管理
第六节 渔民生活
第七节 县属水产企业简介
第五编 水利
第一章 水利建设
第一节 防洪工程
第二节 治涝工程
第三节 灌溉工程
第四节 血防工程
第二章 水利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水利管理
第三节 水利经费
第四节 综合经营
第五节 水文工作
第三章 防灾抗灾
第一节 防灾
第二节 抗灾
第六编 乡镇企业
第一章 经济类型
第一节 镇办企业
第二节 村办企业
第三节 联户、个体企业
第四节 “三资”企业
第五节 联营企业
第二章 企业门类
第一节 建材
第二节 纺织
第三节 服装
第四节 皮革
第五节 无线电元件
第六节 制鞋
第七节 化工
第八节 五金
第九节 工艺美术
第十节 食品
第十一节 其他
第三章 企业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生产管理
第三节 技术培训
第七编 工业
第一章 经济类型
第一节 国有工业
第二节 集体工业
第三节 其他工业
第二章 县经委直属工业
第一节 建材工业
第二节 纺织工业
第三节 饮料工业
第四节 调味食品工业
第五节 制糖工业
第六节 化学工业
第七节 机械工业
第八节 农机修造工业
第九节 铸造工业
第十节 交通工业
第十一节 电器工业
第十二节 电池工业
第十三节 电力工业
第十四节 印刷工业
第十五节 火柴工业
第十六节 采矿工业
第十七节 家具工业
第十八节 其他工业
第三章 二轻工业
第一节 纺织工业
第二节 服装工业
第三节 塑料、皮革工业
第四节 木器家具、五金机械工业
第四章 名厂名产
第一节 广东健力宝饮料厂 健力宝
第二节 广东强力啤酒厂 强力啤酒及系列饮料
第三节 健力宝富特容器有限公司
第四节 三鹿水泥厂 三鹿牌水泥
第五节 三虎水泥厂 三虎牌水泥
第六节 三水县食品厂西南抽油、金嗓可乐
第七节 三水县羊毛衫厂暖美威牌羊毛衫
第八节 三水县纺织印染厂
第九节 三水县钢卷尺厂 剑鱼牌、鹰牌钢卷尺
第十节 三水县氮肥厂
第十一节 佳力电源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佳力牌镉镍电池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五章 工业管理
第三节 经营管理
第二节 生产管理
第四节 科技管理
第五节 人才培训
第八编 交通运输
第一章 公路运输
第一节 公路
第二节 桥梁
第三节 公路渡口
第四节 车辆
第五节 运输
第二章 铁路运输
第一节 铁路
第二节 车站、货场
第三节 运输
第一节 航道
第三章 水路运输
第二节 渡头
第三节 港口
第四节 船舶
第五节 运输
第四章 装卸搬运
第一节 营运单位
第二节 业务
第五章 运输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管理形式
第三节 路政
第四节 航运管理
第五节 交通监理
第一章 机构
第一节 邮政机构
第九编 邮电
第二节 电信机构
第三节 邮电局
第二章 邮政业务
第一节 邮路
第二节 函件、包件
第三节 汇兑
第四节 储蓄
第五节 报刊发行
第六节 集邮
第三章 电信业务
第一节 电话
第二节 电报
第三节 无线寻呼
第四节 移动电话
第一节 私营商业
第一章 经济类型
第十编 商业
第二节 国营商业
第三节 合作商业
第四节 部门商业
第五节 个体商业
第二章 商品购销
第一节 日用工业品
第二节 糖、烟、酒
第三节 农副产品
第四节 生产资料
第五节 石油、煤炭、石油气
第三章 供销合作社
第一节 机构和网点
第二节 企业改革
第三节 购销业务
第四章 集市贸易
第一节 集市
第二节 政策
第三节 贸易
第五章 耕牛市场
第六章 饮食服务业
第一节 饮食业
第二节 旅业
第三节 其他服务业
第七章 商品储运
第一节 仓库建设和商品保管
第二节 商品运输
第八章 对外贸易
第一节 建国前的外贸
第二节 建国后的外贸
第三节 “三来一补”业务
第一章 管理体制
第一节 机构
第十一编 粮油
第二节 管理
第二章 粮油贸易
第一节 建国前的粮油贸易
第二节 建国后的粮食市场
第三节 计划外粮食议购议销
第三章 粮油统购
第一节 粮食统购
第二节 油脂统购
第四章 粮油统销
第一节 粮食统销
第二节 食油统销
第五章 粮食储运
第一节 粮仓建设
第二节 粮食调运
第六章 粮油加工
第一章 财政
第一节 机构
第十二编 财政税收
第二节 预算管理
第三节 企业财务管理
第四节 农业税
第五节 其他管理
第二章 税务
第一节 机构
第二节 税收制度
第三节 促产培财
第十三编 金融
第一章 金融机构
第一节 建国前金融业
第二节 建国后金融业
第二章 货币
第一节 建国前货币
第二节 建国后货币
第一节 收购管理
第三章 金银管理
第二节 配售管理
第四章 存款
第一节 城镇存款
第一节 农村存款
第五章 贷款
第一节 工商业贷款
第二节 农业贷款
第一节 贸易外汇结算
第六章 外汇业务
第二节 非贸易外汇结算
第三节 外币存款
第四节 外汇信贷与外贸信贷
第七章 基建拨款及贷款
第一节 拨款
第二节 存款贷款
第三节 完善财政职能,发展传统业务
第一节 保险事业的兴起
第八章 保险业务
第二节 承保
第三节 理赔
第九章 债券
第一节 清代
第二节 民国时期
第三节 建国后
第十四编 城乡建设
第一章 县城建设
第二章 集镇建设
第三章 乡村建设
第一节 农村住房
第二节 新型村庄
第四章 建筑事业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建筑设计
第三节 建筑队五
第四节 技术培训
第五节 施工设备
第六节 安全生产
第七节 质量管理
第五章 建筑工艺
第一节 传统建筑
第二节 民居建筑
第三节 现代建筑
第六章 房产管理
第一节 公房管理
第二节 私房改造
第三节 房屋普查
第四节 房地产交易
第五节 房屋租赁
第六节 商品房的兴起
第七节 住房制度改革
第一节 污染
第七章 环境保护
第二节 治理
第十五编 经济管理
第一章 计划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计委职责
第三节 生产计划管理
第四节 流通计划管理
第五节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
第二章 物价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二节 管理政策和办法
第三节 价格水平
第四节 物价检查
第三章 工商行政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工商企业登记
第三节 集市贸易管理
第四节 商标管理
第五节 经济合同管理
第六节 广告管理
第四章 劳动力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劳动就业概况
第三节 劳动力管理措施
第四节 退休退职
第五章 标准计量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计量制度改革
第三节 标准化管理
第六章 国土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地籍管理
第三节 土地资源详查
第四节 土地监察
第五节 地政管理
第六节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第七节 测绘、地名管理
第八节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第七章 审计工作
第八章 统计监督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统计监督工作
第三节 统计资料整理
第十六编 政权
第一章 参议会、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参议会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会议
第二章 地方行政机构
第一节 明、清时期行政机构
第二节 民国时期行政机构
第三节 建国后行政机构设置和沿革
第十七编 政协
第一章 县政协的建立
第二章 历届委员会
第一节 第一届委员会
第二节 第二届委员会
第三节 第三届委员会
第四节 第四届委员会
第三章 机构设置
第一节 常务委员会
第二节 委员会和工作组
第三节 政协办事机构
第四章 主要活动
第一节 参政议政
第二节 协商监督
第三节 组织学习
第四节 提案处理
第五节 考察调查
第六节 落实政策
第七节 联络接待
第八节 海外联谊
第九节 文史工作
第十八编 公安
第一章 民国时期的警政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二节 社会治安
第二章 人民公安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二节 基层组织
第三节 清匪反霸
第四节 镇压反革命与取缔反动会道门
第五节 隐蔽斗争
第六节 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第七节 治安管理
第八节 狱室监所与罪犯改造
第九节 消防
第十节 交通管理
第十一节 武警中队
第十九编 司法
第一章 检察
第一节 机构
第二节 刑事检察
第三节 经济检察
第四节 监所检察
第五节 法纪检察
第六节 控告申诉检察
第二章 审判
第一节 机构
第二节 刑事审判
第三节 民事审判
第四节 经济纠纷审判
第五节 行政诉讼审判
第六节 审结执行
第三章 司法行政
第一节 机构
第二节 法制宣传
第三节 律师
第四节 公证
第五节 人民调解
第二十编 民政
第一章 机构沿革
第二章 拥军优属
第一节 国家抚恤
第二节 群众优待
第三节 烈士褒扬和拥军优属
第三章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第一节 安置
第二节 扶持致富工作
第四章 革命老区建设
第五章 赈灾、扶贫、救济
第一节 赈灾
第二节 扶贫
第三节 农村救济
第四节 城镇救济
第五节 冬令救济
第六节 老残退职职工救济
第七节 麻疯病人的医疗救济
第六章 社会福利
第一节 慈善机构
第二节 孤寡老人供养
第三节 残疾人安置
第四节 收容遣返
第五节 殡葬改革
第六节 社会福利基金会
第一节 结婚登记
第七章 贯彻新婚姻法
第三节 离婚登记
第二节 办理涉外婚姻
第二十一编 军事
第一章 军事地理
第一节 战略地位
第二节 军事要地
第二章 军事机构与地方武装组织
第一节 清朝军事机构
第二节 民国时期军事机构
第三节 建国后武装机构沿革
第三章 驻军
第一节 明、清时期驻军
第二节 民国时期驻军与地方武装
第一节 清代、民国兵役制
第二节 建国后兵役制
第四章 兵役
第五章 民兵
第一节 民兵组织
第二节 民兵训练
第三节 民兵教育
第四节 民兵活动
第一节 农民起义
第二节 民初战争
第六章 兵事
第三节 人民武装斗争和抗日战争
附录
一、日军暴行
二、战祸损失
第二十二编 党派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三水县地方组织
第一节 建国前党的组织及主要活动
第二节 建国后党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