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凡 例
一、本志是《花溪区政协志》(2002年版)的续志。
二、花溪区政协全称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本志采用简称“政协
花溪区委员会”“花溪区政协”和“区政协”。
三、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国
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为依据,如实记载花溪区
政协第七至第九届委员会工作历程和特点。
四、本志上限时间2003年1月,下限截止2016年6月。部分历史资料,时限适当顺延。
五、2012年,贵阳市小河区与花溪区合并,本志收录小河区政协第四届(2012年)政协委员、
常委名单。
六、木志对前志重要史料遗漏之处,作适当补遗。
七、本志由述、记、志、图、表、录组成,以篇、章、节、目为层次。目录中只列篇、章、节,
目则在记述中体现。图、表不上目录。
八、本志文体为语体文、记叙体。大事记采用编年体。本志以类编目,横向排列,纵向记述。在“志”
部分,只记事实,述而不论。
九、人物传略遵循生不立传原则;人物简介只记述简历、任职。
十、本志采用资料由区政协档案室、区档案馆和部分知情人士提供,力求翔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