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人员: 雷大芬
一、本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以法律监督职能为主线,记述铜仁地区两级人民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的史实,重点记述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检察工作。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概述
第一章 检察机关
第一节 机构
第二节 检察干警
第二章 刑事检察
第一节 审查批捕
第二节 审查起诉
第三节 出庭支持公诉
第四节 侦查与审判监督
第三章 经济检察
第一节 追究贪污犯罪
第二节 追究盗伐滥伐森林犯罪
第三节 追究其他经济犯罪
第四章 监所检察
第一节 劳改检察
第二节 看守所检察
第三节 社改检察
第四节 对“五种人”检察
第五章 法纪检察
第一节 一般监督
第二节 追究侵犯公民权利犯罪
第三节 追究玩忽职守犯罪
第四节 查办重大责任事故
第六章 控告申诉检察
第一节 接待来信来访
第二节 查处申诉案件
第三节 复查历史免予起诉案件
第七章 其他检察活动
第一节 调查研究
第二节 综合治理
第三节 检察通讯员
附:大事记略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铜仁分院税务检察室暂行规定
关于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案件的规定
关于成立“举报中心”的公告
检察室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县、市、自治县、特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名单
分院正副处长、科长、主任名单
民国时期的检察机构
编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