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一、本志定为《江苏省志》,各专业志定名为《江苏省志.××
志》。
二、本志上限不定,各类事物的记述,均追溯至起始发端;下
限年份,考虑到各专业志的相对独立性和全志编纂时间较长,分
别采用1987年、1990年、1992年。下限为1987年的专业志,其概
述和大事年表延伸至1990年或1992年。
三、本志记述江苏省现行行政区划境域内之事物。对在江苏
境内的中央、军队以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和
三资企业等均作记述。为反映事物的完整性,对业务主管范围延
伸至省外者,延伸部分作简略记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