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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县政法志(1945.6-1999.12)》封面 - 山西省大同市地方志PDF电子版

阳高县政法志(1945.6-1999.12).pdf电子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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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分类: 山西省 大同市 阳高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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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关键词

编纂人员: 阎同生

内容简介

凡 例

一、本志属专业志书。书名冠以“阳高县政法志”。起迄时间为1945.6

~1999.12。因此,除中共在本辖区活动、并建立政权以前的政法工作概不入

篇。

二、本志采取文、图、录、表相结合的编纂体例,以文为主,其余为

次。

三、本志采取“详略得当、详近略远”的表述方法。所谓“详”,即重

点单位、重点工作、近期工作(改革开放20年)要“详”;所谓“略”,即

“附录”、辅助性工作、“文化大革命”以前的工作,特别是“文化大革

命”期间的政法工作要“略”。

四、本志收编主要内容为:

1.有关照片及领导题词等;

2.政法系统工作机构沿革;

3.有关图表;

4.全志以概述开篇,正文次第设机关、工作、大事记、事件纪略、专

项斗争等栏目;正文后次第设附录、人物、典型案例、回忆录、文献、书著

等栏目。其中大事记采用“编年纪事”、“本末纪事”两种体例综合记事,

原则上一事一记;条目统一列标题,依次排列;事件纪略、专项斗争、典型

案例等栏目,因内容较多,只撮其要而记之。

5.全文后设后记,说明成书过程,并鸣谢所有参编人员。

五、本志收录的户头(单位或内设机构(延续统一用“——”连接;时

间延续一律用“~”。

六、本志收录的领导人、负责人任离职时间、女性、兼职等内容,均在

名录后用()注出;排列原则是先正后副;先部门领导后党务工作者;同

一职务者,以任职时间先后为序。

七、本志收录的机构名称,首次出现一律书写全称,之后统一用简称。

八、本志采用公元纪年;数字及简化字一律按国家规定使用。

九、本书环衬收中共阳高县政法志征编领导组和编审委彩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