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志书为沈阳市水利志再续篇,编写指导思想、原则及所遵循的事项仍按前例,仅就具体问题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断限 上限起于1992年12月,下限止于1996年底;
二、康平、法库两县从1993年1月1日由隶属于铁岭市划归沈阳市辖。两县的水利建设成果附录于此部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篇 水旱灾及防御第一章 水灾及抗灾
第一节 水灾
第二节 抗洪抢险
第三节 生活品供应
第四节 抢救与安置
第五节 救济与生产自救
第六节 慰问
第七节 救灾与捐助
第八节 医疗与防疫
第九节 英模表彰
第二章 抗旱
第二篇 建设
第一章 防洪
第一节 堤防
第二节 河道
第三节 险工、水毁工程
第二章 治涝
第一节 排水站
第二节 排水闸
第三节 排水沟道
第四节 治涝工程
第三章 水土保持
第一节 概况
第二节 治理
第三节 水土保持工程
第四章 蓄水工程
第一节 水库
第二节 管理与运用
第三节 除险加固
第四节 塘坝
第五章 饮水工程
第一节 乡镇供水
第二节 人畜饮水
第三节 防氟改水
第四节 饮水工程
第六章 灌溉
第一节 水田
第二节 小型水田
第三节 菜果麦
第四节 灌溉工程
第三篇 管理
第一章 清产核资、水利工程确权划界
第一节 清产核资
第二节 水利工程确权划界
第二章 工程管理
第一节 防洪
第二节 灌溉
第三节 治涝
第四节 水土保持 水资源
第五节 工程质量监督
第六节 “大禹杯”竞赛活动
第七节 水利综合经营
第三章 水资源
第一节 康、法地区水资源评估
第二节 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
第四章 监督
第一节 质监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法制
第五章 机构
第一节 行政编制
第二节 事业机构
第四篇 基础工作
第一章 水文
第一节 站网
第二节 观测
第三节 水文服务
第二章 勘测规划设计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二节 勘测
第三节 规划设计
第三章 科研 培训
第一节 科研
第二节 培训
第三节 技术论述
第五篇 人物 艺文第一章 人物
第一节 简介
第二节 名录
第三节 先进单位(集体)
第二章 艺文
第二章 艺文
第一节 碑文
第二节 抗洪抢险记实
附录
一 康平县、法库县水利建设基本情况
二 全市平均降水量和水利建设投资表
编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