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凡例
1.本志记述的是平湖市(县)范围内的工业生产概况。从所能找到的资料,上溯至清朝同
治年间,下限为2005年,个别章、节内容适当下延。
2.1949年5月11日为平湖解放之日,文中出现的“解放前、后”以此为界。1991年6月
15日撤县设市,此日为平湖县、市分界。解放前纪年,采用朝代年号,括注公元纪年;解放后
采用公元纪年。
3.历史上采用的计量单位一般不作换算,解放后的计量单位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未注明“老版人民币”的,均为新版人民币。
4.工业总产值换算口径,曾采用1952年不变价、1957年不变价、1980年不变价,在各表
格内注明,不作统一折算;没有注明的则是当时的市场价格。
5.本志主要由概述、大事记、专志和附录等组成,专志共设10编、36章。横排门类、纵写
史实,文体为语文体,叙而不论。
6.本志资料来源:平湖县志、平湖市志、《平湖年鉴》,《平湖统计年鉴》,工业局、二轻总公
司所编写的《工业局志》《二轻工业志》(初稿),以及各镇(街道)、各系统、相关企业所编志书
(含未定稿),市档案馆馆藏材料等。
7.数据以统计部门的材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