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凡例
志為府作,視通志為詳,視州邑志稍略。
志統名也,題爲十綱,析爲郡目,以類例者有相承之
義焉,有先後之序焉。
沿革,一歲數更者不志,形勝涉風水者不志,風俗虛
美者不志,課稅新科者不志,物產鄙惡者不志,樓亭除
舊志外非奉綸音者不志,藝文不關於郡秉者不志,雜流
瑣屑者不志。
山川,繫以題品,昭勝跡也。隄防,繫以要害,重
民患也。
藩封,詳志譜例者,親親也。賢表其著者,善善也;
附官屬者,重輔導也。
賢否之在人,後世自有公論。今秩官之臧否,人品之
取去,舉無避忌,公勸懲也。如以私意妄抑揚,則人非
鬼責,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