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志记述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政工作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包括基层政权建设、地名管理、社会救济、优待抚恤、殡葬管理等。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概述
第一章 机构
第一节 州民政局
第二节 县市民政局
第二章 行政区划
第一节 行政区划变更
第二节 边界划拨
第三章 基层政权建设
第一节 明清民国基层政权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基层政权
第四章 地名管理
第一节 地名管理机构
第二节 地名普查补查更新
第三节 地名图书编印
第四节 地名更名命名和标志设置
第五章 自然灾害救济
第一节 旱灾救济
第二节 水灾救济
第三节 风雹灾救济
第四节 霜冻灾救济
第五节 病虫灾救济
第六节 疫病救济
第六章 社会救济
第一节 春荒救济
第二节 夏荒救济
第三节 冬令救济
第四节 火灾救济
第五节 五保户救济
第六节 贫困户救济
第七节 救灾扶贫
第八节 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
第九节 其他救济
第七章 社会福利
第一节 福利事业
第二节 精神病院
第三节 福利生产
第四节 有奖募捐
第八章 优待抚恤
第一节 拥军优属
第二节 抚恤
第三节 褒扬
第九章 安置
第一节 安置机构
第二节 志愿兵安置
第三节 义务兵安置
第四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第五节 伤残军人安置
第六节 军地两用人才使用
第十章 婚姻登记 社团管理
第一节 婚姻登记
第二节 社团管理
第十一章 收容遣送
第一节 收容
第二节 遣送
第三节 内部管理
第四节 收容遣送机构
第十二章 残疾人事业
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二节 教育助残
第三节 康复与就业
第四节 体育文艺活动
第十三章 殡葬
第一节 传统殡葬
第二节 殡葬改革
第十四章 民政事业经费管理
第一节 经费使用
第二节 经费管理
大事年表
附录
一、黔东南部分县市抗日战争阵亡将士名录
二、黔东南革命烈士英名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