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人员: 吴加林
一、本志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实事求是原则,承1993年出版的《兴塔志》(下称<前志>),以1990年为上限,以2005年3月兴塔与枫泾二镇合并为下限,力求客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载时限内兴塔的发展变化;力求体现区域特色、时代特征。
二、为保证相关内容的完整性,地理等章节沿用《前志》部分资料;部分章节内容适度追溯。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总述
大事记
第一章 地理
第一节 建置区划
第二节 自然环境
第三节 自然灾害
第二章 人口
第一节 人口数量与分布
第二节 人口变动
第三节 人口构成
第四节 计划生育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兴塔镇委员会
第一节 会议
第二节 中共兴塔镇(乡)委员会组成人员
第三节 基层党组织
第四节 重要决策和重要活动
第五节 组织工作
第六节 宣传工作
第七节 统战工作
第八节 政法工作
第九节 党校工作
第四章 兴塔镇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代表选举
第二节 代表大会
第三节 人大主席团
第四节 主要工作
第五章 兴塔镇人民政府
第一节 行政机构
第二节 重要施政
第三节 实事项目
第四节 信访
第五节 文书档案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兴塔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节 机构
第二节 纪委领导班子人员
第三节 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第四节 案件查处
第七章 人民团体 社会团体
第一节 兴塔镇(乡)工会
第二节 共青团兴塔镇(乡)委员会
第三节 兴塔镇(乡)妇女联合会
第四节 兴塔镇(乡)科学技术普及协会
第五节 兴塔镇(乡)残疾人联合会
第六节 兴塔镇工商业联合会
第七节 兴塔镇(乡)计划生育协会
第八节 兴塔镇红十字会
第八章 治安 司法
第一节 治安
第二节 司法
第九章 人民武装
第一节 兵役工作
第二节 民兵工作
第三节 预备役工作
第四节 国防教育
第十章 民政
第一节 村(居)委会民主自治建设
第二节 优抚安置
第三节 社会福利
第四节 社会救助
第五节 婚姻登记
第六节 助残工作
第七节 老龄工作
第八节 三峡移民安置
第十一章 社会保障
第一节 保障机构
第二节 保险制度
第三节 征地工安置养老
第十二章 工业
第一节 工业构成
第二节 工业行业
第三节 名优产品
第四节 管理
第五节 企业经济体制改革
第六节 工业园区
第七节 私营经济开发区
第八节 企业选介
第十三章 种植业
第一节 农业经济体制改革
第二节 熟制 粮经结构
第三节 劳力 耕地 肥料
第四节 农业机械
第五节 农作物
第六节 种桑 养蚕
第七节 林木 绿化
第八节 农业科技
第九节 植保 检疫
第十节 “家家富”工程
第十一节 管理与服务
第十四章 养殖业
第一节 结构调整
第二节 畜禽饲养
第三节 渔业
第四节 管理与服务
第十五章 水利
第一节 河道治理
第二节 圩区建设
第三节 农田灌溉
第四节 农田水利示范区
第五节 防汛抗灾
第六节 管理
第十六章 商业
第一节 商业构成
第二节 集市贸易
第三节 农副产品经营
第四节 生产资料销售
第五节 生活资料销售
第六节 饮食服务业
第十七章 村镇建设
第一节 规划编制
第二节 市政建设
第三节 公路 桥梁
第四节 绿化
第五节 土地管理
第六节 建筑
第七节 房产
第八节 环境保护
第九节 供水
第十节 电力
第十一节 燃气
第十八章 交通运输
第一节 交通运输机构
第二节 内河运输
第三节 公路运输
第四节 装卸搬运
第五节 运输管理
第十九章 邮政 电信
第一节 邮政
第二节 电信
第二十章 财政 税务 银行 信用社
第一节 财政
第二节 税务
第三节 银行
第四节 信用社
第二十一章 教育
第一节 学前教育
第二节 中小学教育
第三节 成人教育
第四节 教师
第五节 经费 校舍设备 校办工业
第二十二章 科学技术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科技活动
第三节 科技项目
第四节 培育科技企业
第五节 科技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第二十三章 文化
第一节 机构 设施
第二节 群众文化
第三节 地方志
第四节 广播 电视 电影
第五节 文物 古树
第二十四章 体育
第一节 机构与设施
第二节 体育活动
第三节 全民健身
第四节 学校体育
第二十五章 卫生
第一节 机构
第二节 医疗单位
第三节 医疗
第四节 保健
第五节 医疗保障制度
第六节 疾病防治
第七节 公共卫生
第二十六章 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二节 精神文明教育
第三节 精神文明创建
第四节 荣誉称号
第二十七章 宗教
第一节 宗教活动
第二节 宗教场所
第三节 宗教场所管理
第二十八章 人民生活
第一节 收入
第二节 生活消费
第三节 养老 医疗
第二十九章 人物
第一节 人物传记
第二节 人物名录
第三十章 行政村 居委会
第一节 行政村
第二节 居委会
第三十一章 集镇
第一节 兴塔集镇
第二节 韩坞集镇
第三节 泖桥集镇
第四节 下坊渡集镇
附录
《中共兴塔镇委员会关于行政村推行“民主化、法制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中国共产党兴塔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试行条例》
《金山县政府关于兴塔撤乡建镇的通知》
《金山区政府关于同意兴塔镇潜庄村和五一村合并的批复》
《金山区政府关于同意兴塔镇卫星村和毛家村合并的批复》
《金山区政府关于同意兴塔镇兴塔村和光荣村合并的批复》
《金山区政府关于同意兴塔镇寒泾村和蒋浜村合并的批复》
《金山区政府关于同意兴塔镇韩坞村和新泖村合并的批复》
《金山区政府关于同意兴塔镇新光、黎明等行政村撤并的批复》
《上海市政府关于同意金山区镇级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编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