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凡例
一、本志是天津市南开中学编修的学校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全面、
客观地记载天津南开中学的办学特色和优良传统,同时遵循述而不论、横排纵写等修志原
则,存史资教,为普通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服务。
二、本志记载天津南开中学1904年10月至1994年12月的历史。由于新中国成立后
学校改为公立,与私立阶段的办学体制、教学目标等难以类同,故以1952年12月实行公
立为界,分别编修为私立办学卷、公立办学卷,每卷分别包含述、记、志、图、表、录。按照“越
界不书”的原则,在私立办学卷,对于私立南开学校后来设立的南开大学、南开小学以及重
庆南开中学不予记载;在公立办学卷,对于同期公立并分设的南开女中亦不予记载。为完
整反映学校创办之初的历史背景,私立办学卷内的大事记由1 898年起记载。
三、本志采取分类编辑法。鉴于学校档案中原始资料严重缺失。但多年积累的史料脉
络清晰、节点翔实的状况,本志编修从实际出发,采取条目体的记叙方式。按照学校教育体
制内在结构层次,以章节为纲,横排门类,节下条目以时间顺序排列,纵写发展:力求主线
分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创新,内容深刻生动。
四、本志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凡董事和资助人、学校领导、南开英烈、知名教师和
校友,无分私立、公立阶段,统归入南开人物卷,分别以传记、传略记载,一般以出生年代为
序。条目编写中按照“以事系人”原则,除非表达事件与主题之必须,一般不列举人名。“杰
出校友代表”作为人物简介未受此限。
五、本志在记载既定时段的史迹后设“卷外辑要”,简要记载1995年1月至2014年7
月二十年间的重要事项,以弥补本志作为初始卷记载的缺憾。
六、本志中学校的称谓尽量简化、统一。在私立办学卷,分别按照南开学校发展过程中
相应阶段的名字称呼,在表述和引用前48年情况时,一般笼统称为南开学校或南开。在公
立办学卷,则一律称为南开中学,除记叙过程和必要的引文外,未使用曾用名“第十五中
学”的名称.以免给阅读带来不便。
七、本志条目中事项的时间一般注明具体时间,少数综合记事条目标注年代。公立办
学卷中有关学科建设和教学特色部分,专请校内相关学科教师参与总结和撰写,编辑人员
侧重文字技术性处理。
八、本志的素材主要依据天津南开中学所存史料,部分来自天津市档案馆所藏资料,
以及学校各个年代编撰的各种资料期刊、校友回忆录等。采用的资料在志书定稿前业经核
实.故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