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酒泉人口史》书中的“全市”指酒泉市所辖的肃州区、玉
门市、敦煌市、金塔县、瓜州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和阿克塞哈萨,
克族自治县;“全区”指2002年9月撤地设市前酒泉地区所辖的’
酒泉市(县级市,2002年改为肃州区)、玉门市、敦煌市、金塔县、
安西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和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安西县
2006年8月更名为瓜州县。
二、本书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10年,部分数据延至
2011年。
三、本书1912年至1955年10月的人口记述范围不包含高
台县。
四、本书纪年:1912年以前采用朝代纪年,用汉字书写,扩注
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书写。1912年1月至1949年9月采用
民国纪年,扩注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书写。1949年10月以
后,采用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第一章 先秦时期的酒泉人口
第一节 酒泉早期人类的出现
第二节 旧石器时代
第三节 新石器时代
第四节 夏、商、西周时期
第五节 春秋战国时期
第二章 秦汉时期的酒泉人口
第一节 秦汉之际的酒泉人口状况
第二节 西汉中后期酒泉人口的快速发展
第三节 东汉时期酒泉人口的下降
第三章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酒泉人口
第一节 曹魏、西晋时期
第二节 五凉时期
第三节 北魏时期
第四节 西魏、北周时期
第四章 隋唐时期的酒泉人口
第一节 隋代酒泉人口缓慢增长
第二节 唐代积极的人口政策推动人口增长
第三节 唐代前期酒泉人口的快速发展
第四节 吐蕃政权统治时期酒泉人口的下降
第五节 张氏归义军政权时期酒泉人口的恢复性增长
第五章 五代宋夏时期的酒泉人口
第一节 曹氏归义军及沙州回鹘政权时期
第二节 甘州回鹘政权时期
第三节 西夏统治时期
第六章 蒙元时期的酒泉人口
第一节 元代的户籍制度
第二节 蒙古汗国时期酒泉人口的下降
第三节 元代中期酒泉人口的增长
第四节 元代后期酒泉人口的下降
第七章 明代的酒泉人口
第一节 明代前期酒泉人口的恢复性增长
第二节 明代中期的酒泉人口状况
第三节 明代后期酒泉人口的下降
第四节 关于洪洞移民的历史考证
第八章 清代的酒泉人口
第一节 清代的人口政策
第二节 清代的酒泉移民
第三节 清代中期酒泉人口发展的高峰
第四节 清代后期酒泉人口发展的重大挫折
第九章 民国时期的酒泉人口
第一节 民国时期酒泉人口的恢复性增长
第二节 民国时期影响酒泉人口发展的几个因素
第三节 民国时期的酒泉人口结构
第四节 哈萨克族、蒙古族迁徙
第十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酒泉人口
第一节 新中国酒泉人口发展特征
第二节 第一次人口普查
第三节 第二次人口普查
第四节 第三次人口普查
第五节 第四次人口普查
第六节 第五次人口普查
第七节 第六次人口普查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