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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档案志》封面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地方志PDF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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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分类: 内蒙古自治区 兴安盟 市本级

分类级别:

区域级别:

ISBN: 978-7-5521-0882-8

出版日期: 2015年01月

关键词

编纂人员: 刘汉智

内容简介

凡例

一、《兴安盟档案志》为通志,全面记述兴安盟档案系统的历史与现状,

是第一部档案系统的资料性文献。

一、志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事求是地记述兴安盟档案系统的历史与现状,用辩

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记述全盟档案系统的发展

状况。突出时代特点、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力求资料性、科学性、思想性、

可读性相统一。

三、志书上限据实追溯,下限至2013年12月。

四、志书设馆局沿革与概况、档案教育与宣传、档案保管与利用、档案

管理与法制、组织建设与群团、人物记载与荣誉等5篇22辛81节;篇末缀

附录,收录兴安盟档案工作重要法规。结构分篇、章、节、目、子目五个层

次。横排纵述,纵横结合,以类系事,以事系人;大事记,编年体与纪事本末

体相结合,即以时为序记一事始末。

五、志书采用述、记、志、传、表、录,以志为主。表述用语体文,重在记

述,述而不论。用字,以国家文字改革委员会编印的《简化字总表》、文化部

和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为准。

兴安盟档案志

后列表收录。

七、志书中的纪年一律采用公元纪年。志书中的历史地名、机构、职务

一律使用原名;必要时括注今名;对人物直称姓名,不加同志二字。

八、数字,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出版局、国家标准局、国家

计量局、国务院公办公厅秘书局、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局公布的《关于出版

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执行。为避免1954年4月30日至1980年7月

25日兴安盟建制撤销26年间馆藏档案等有关数据记述缺失断线,此间有

关数据的记载,为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三

旗一县”数据之和。

九、标点符号,按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修订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执行。

十、所用资料,不随文脚注出处。引用文件,只记述发文日期、标题,不

记发文号。图片、志首彩页,黑白图片随文插附。

十一、行文规范、格式,执行1988年7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

纂委员会总编室、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制定的《内蒙古地方志丛书行文、设

计、印装的统一规定》。

十二、保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内蒙古地方志

编纂委员会总编室《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中有关保密问题的通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