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凡例
一、编修《璧山县纪检监察志》,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遵循《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
议》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历史面貌,记载叙述了本县的纪检监察工作的历史过程,力求达
到前有所稽,后有所鉴,起到“资治、教化、存史、补史”的作用,使之成为一部新志书。
二、根据“详近略远”“立足当代”的要求,本志书上起于1950年,下断止于2002年,记述了纪检监
察53年的工作史实。
三、本志采用语体记述体编写,以概述为纲,大事记为经。概述提纲挈领,概括全志总貌;大事记按
编年体记载纪检监察工作比较重要的事件。全志共分十章三十二节,末附后记,以文字为主,辅之以必
要的表录。
四、数字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单位1986年12月31日颁布《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
行规定》为准。
五、称谓、机关名称及名词术语等,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以后用规范化的简称。
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入志,以县委、县府以上表彰为准。
七、本志第九章的“重大事件记略”和第十章记述的“落实党的政策”,都是在县委领导下进行。
1988年以前.纪检、监察机构未严格分开,处分和落实了一些非党干部、职工的问题是集中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