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凡例
一、《玛曲县志》(1991~2004)记述玛曲县自1991年至2004年自然、社会、
历史、经济发展状况。
二、本志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综合体,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志、附
录组成。结构以志为主,横排纵述,专志按编、章、节、目层次编写。
三、本志是《玛曲县志》续志,上限追溯1991年,下限截至于2004年。
四、各专志采用记述体,概述叙议结合,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记
述。
五、本志资料采自档案、报纸、刊物、县内各业务部门提供的资料,以及编写
人员调查所获的资料,经核查、考证,力求真实准确。
六、本志所采用数据以县统计局统计资料为准。统计资料所缺数据,由有关
业务部门提供。并加备注,以示说明。数字除引文、历史纪年、世纪年代及构成词
素者均使用汉字外,表量词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七、计量单位均以1987年国家标准计量局颁布的《计量法实施细则》为准。
不易换算的沿用历史习惯计量单位。
八、本志中的专用词,在首次出现时用全称,或用括号加注。
九、本志书中“省”指甘肃省,“州”指甘南藏族自治州,“县”指玛曲县。
十、对引用文献资料中的藏语译名,本县志作了规范,统一译写名称。
十一、《人物志》以传、介、表、录方式记述,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立传人
物、在玛曲县有重大影响的本、客籍人物,以卒年为序;介、表、录人物以生年为
序,人物入编标准均承前志。